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保证人未签章会导致票据无效吗?

债权债务 2025-01-03 06:00

一、保证人未签章会导致票据无效吗?

1.在保证行为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签章为必须记载事项。

未记载保证人签章,保证行为无效。

2.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上签章。

如果汇票上没有承兑人的签章,一般存在两种情况:

要么是承兑人拒绝承兑,要么是持票人没有提示承兑。都是不会造成票据无效的。合法持票人依然享有票据权利。

假设A公司因为从B公司那里购入一批货物,签发一张应该由F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给B公司,如果这个时候A公司找了甲公司作保证,甲公司没有签章,只能说甲公司做的保证行为无效,这张票据仍然有效。如果B公司持票找F公司承兑,F公司没有在该汇票上签章,拒绝了承兑,那么该票据也仍然有效,B公司仍然享有该票据的权利。

二、票据转让时由谁签章?

票据转让时,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

持票人背书转让票据后,就变成了背书人,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三、票据上的签章错误,签章是否可以更改?如何更改?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并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更改方式有:

(1)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签章错误,可以由原签章人将错误印章划去,再补盖正确印章;

(2)持票人到银行进账时,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的签章错误,同样可以将原错误签章划去后再由持票人加盖正确印章。

四、票据上的哪些签章属于无效?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的重要条件,也票据行为表现形式中绝对应记载的事项。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该项票据行为便无效。票据上的签章因票据行为的性质不同,签章当事人相同。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签章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则为效力无效。  票据无效签章是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四项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二、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三、票据违反规定加盖银行部门印章代替专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人对此票据付款的,应当承担责任。  四、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票据上其他签章效力的认定。

五、票据上签章的规定有哪些?

票据签章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签发人签章:票据的签发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或者单位名称,并以印章盖章的方式加以证明。个体经营者可以在票据上直接签字,也可以盖章。

2. 收款人签章:收款人在收到款项后,应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以印章盖章的方式加以证明。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票据上直接签字,如果是单位,则需要盖章。

3. 背书签章:票据背书人应在票据后面空白处签署自己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以印章盖章的方式加以证明。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票据上直接签名,如果是单位,则需要盖章。

4. 保证人签章:票据的保证人应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以印章盖章的方式加以证明。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票据上直接签字,如果是单位,则需要盖章。

5. 承兑人或付款人签章:票据承兑人或付款人应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并以印章盖章的方式加以证明。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票据上直接签字,如果是单位,则需要盖章。

总之,签章是票据法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签章环节不当会导致票据无效,因此在签章时应该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要求来操作。

六、票据债务人是啥?

持票人很好理解,就是持最后手中持有票据,谁就是持票人。持票人,是票据上唯一的债权人,另外那些在票据上签章的人,都是债务人,主要包括出票人、付款人、保证人、承兑人,这些都是债务人。

七、保证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1、票据上的签章一般是指票据签发时由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由背书人签章、票据承兑时由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由保证人签章、票据代理时由有关代理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由持票人签章。  2、《票据法》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 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支付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没有汇票专用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其“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章。  5、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理人挥着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6、由于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中的重要记载事项,因此,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有关票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票据无效。至于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签章的效力。若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签章无效,但不会影响其前手符合法律法规签章的效力。

八、应付票据属于付息性债务吗?

应付票据是企业用未到期票据到银行预先提现来补充资金周转,银行会收取贴息费用,应付票据属于付息性债务。

九、签章服务未启动什么原因?

你好,签章服务未启动的可能原因有:

1. 签章服务程序未正确安装或配置;

2. 签章服务程序运行时发生错误导致服务停止;

3. 签章服务程序被防火墙或安全软件阻止;

4. 签章服务程序被其他程序占用导致无法启动;

5. 服务器资源不足,导致签章服务无法正常启动。

十、年检车辆未签章是什么意思?

若是你的是新车,不需要盖章的 新车是6年一审车,其中两年换合格证一次就可以了。不需要盖章的。

6年免检期内行驶证副证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车主可在交管窗口或网上直接申领年检标即可。“6年免检”是指新购置的车辆在6年内免除车辆到检测站上线检测的步骤,车主每隔两年凭交强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等直接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在6年免检车辆领标,行驶证副证已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也就是说,此类车辆的行驶证副本上将少两次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