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抢夺、盗窃的区别?
一、抢劫、抢夺、盗窃的区别?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使用了暴力、胁迫。抢夺:乘人不备,公开夺取。盗窃:窃取,悄悄的拿。二、抢夺和抢劫的区别及判刑?
抢劫和抢夺都是涉及财产的犯罪,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抢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胁迫的方式,比如说用语言威胁,“不交出钱我就伤害你”等,以这种形式来达到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夺罪是趁人不注意时实施抢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的界限不容易分清,抢夺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抢劫罪。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5)项的规定,抢夺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抢劫,如实施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备以下情形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数额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后在户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从重情节的。《意见》第十一条还专门规定了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趁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抢劫罪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出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是什么罪?
根据刑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行为人出于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故意,实际上实施了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行为,应对其行为定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由于行为的标的是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所以,实施了抢夺,盗窃,抢劫毒品的行为又实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行为的,由于其触犯了新的法益,理当数罪并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六 关于盗窃、抢劫毒品犯罪的定性问题 盗窃、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或者抢劫罪定罪。
认定盗窃犯罪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的价格。认定抢劫罪的数额,即是抢劫毒品的实际数量。盗窃、抢劫毒品后又实施其他毒品犯罪的,则以盗窃罪、抢劫罪与实施的具体毒品犯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四、摩托车抢东西算抢夺还是抢劫?怎么量刑?
这构成抢劫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会根据他们各自的情况会略有不同。不过不满16岁的孩子也属于犯罪,因为抢劫罪的年龄只需14周岁,但是鉴于本案你们抢的东西数额不是很大,若你们能主动赔偿对方,取得对方原谅,如实供述罪行,有自首情节,法院对于他们会从轻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你这不算加重情节,应该在十年一下的
五、开摩托车抢手提包是抢夺还是抢劫?
关键是有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伤害,比如有的受害人被抢时不肯放手,犯罪嫌疑人强拉硬拽造成被害人受伤的就是抢劫罪。
还有的就是采用摩托车挤压逼迫受害者的方式抢钱包的也属于抢劫。其他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属于抢夺罪。六、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抢夺与抢劫的区别?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抢劫是使用暴力以及足以压制他人使他人不敢反抗的方式强取财物,而抢夺虽然也有一个抢字,但它不依靠暴力的强制,而是乘人不备夺取,依靠的是突然性,快速与敏捷,基本属于巧取的犯罪,而不像抢窃是豪夺的方式。另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论,这个凶器一般指管制刀具,也包括其他足以致人重伤死亡的器具。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在犯罪中使用,客观上该凶器处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就足以转化为抢劫罪。至于是否向被害人显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七、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在什么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情况在刑事法学理论上称为转化型抢劫罪,亦称为事后抢劫罪。而在此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暴力或者其他行为对抗你(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威胁行为,就不能成立抢劫罪。)八、知识产权庭能审理债务纠纷案吗?
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审理的。因为他们是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但是如果当民庭的债务案件较多,而知识产权庭没有什么案件时,明天就会将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间借贷案件分给知识产权庭去审理。
九、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怎么区分?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公开夺取公私财物,但抢劫罪是采用暴力手段,而抢夺则不是。而盗窃罪是私密窃取公私财物,不是公开进行的。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十、抚顺6.14抢劫杀人强奸案还什么时候开庭审理?
经过我市警方11个小时的奋战,“6.14”系列抢劫杀人案件成功告破,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6月14日晚23时40分到15日凌晨1点左右,在新抚站前地区连续发生4起持刀抢劫案件,造成被害人1死6伤。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忠民指示立即全力侦破此案。
市局副局长邵希默、王会奇坐镇指挥,迅速调集刑警支队及相关专业部门和新抚分局全力以赴开展工作。
15日上午9点左右,专案组通过多方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有重大嫌疑。
民警立即对张某的住址进行了严密监控,同时经工作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张某藏匿在顺城某宾馆内的线索。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该宾馆,在宾馆门口将正欲外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女,20岁)当场抓获。
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进行反抗,被专案组民警当场制服,缴获折叠刀一把及手机等部分被抢赃款赃物。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供出其同伙藏身之处。11点左右,在望花区古城子某居民楼内,犯罪嫌疑人宋某(男,24岁)被抓获,同时查获作案凶器尖刀一把、作案时所穿带有血迹的衣服及所抢财物。至此,抚顺警方在“6.14”系列抢劫杀人案件发生只11小时后成功告破,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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