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有实缴债务怎么办?
一、股东没有实缴债务怎么办?
股东没有实缴债务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
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股东没有实缴资本会承担哪些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额,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未实缴出资如何清偿公司债务?
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指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股东承诺应认购部分尚未实际付款的情况。如果公司债务需要清偿,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方式:1. 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照出资承诺书中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补缴,以满足清偿公司债务的需要。2. 如果股东无力或者不愿意补缴出资,公司可以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缴欠款。3. 在无法追缴欠款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采取增资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从而弥补未付的实缴出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充分的认缴出资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风险,因此公司在注册时,应当规范认缴出资的相关条款,并且妥善处理在实际经营中存在的出资问题,以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四、公司不实缴股东实缴可以不?
可以,公司法修改以后,企业注册资本金以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因此目前注册登记企业不用实缴注册资本金,但企业开张运营和生产活动都需要资金,这些企业运营生产所需资金当要来源就是企业股东的出资额,况且企业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数额也是根据企业股东实际出资统计而得出的,企业用它对社会负责,股东用出资对企业负责。
五、实缴股东转让给认缴股东分录?
股东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是:
1、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入账的时候: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2、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3、当支付原股东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六、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扩展资料1、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概念,都是法人实体,都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以破产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保险和税金后,剩余财产平均分配给无担保债权人,公司解散。解散后,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再对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有限公司有特殊情况,可能该单独股东会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七、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几乎唯一的义务就是出资,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而全体股东实际出资200万,有800万的缺口,而公司欠债1000万无法偿还,那全体股东,应对公司1000万债务中800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该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财产混同,利用同一资产设立多个公司,转移资产、空壳运转等。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是由债权人启动的,而只有当债权人的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才可以启动这一制度。而何谓“严重损害”则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条款,要根据债权人所举证据综合认定。
(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并非一般的世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
八、原股东实缴后退出,新股东继续投资?
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的规定期限内将所有出资缴纳完毕。所谓退出股权,实际上是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转让股权时,没有将原出资缴纳完毕的,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具体分析:
一是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自己瑕疵出资的事实如实相告,致使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愿意受让股权的,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二是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隐瞒了自己出资瑕疵的事实,致使受让方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这一事实,并因此而受让股权的,则受让方有权以其被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股权转让合同。
但是撤销或变更的权利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年内有效。
建议拟定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操作股权转让并依法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如何查询股东实缴出资?
1.
通过网页检索,搜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网页后,在红色标记处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然后点击“查询”;
2.
通过查询结果,找到目标企业,点击鼠标左键进行选择;
3.
点击“基础信息”,其中营业执照信息中可查看到注册资本的信息。
4.
下拉点击“点击或下拉加载更多信息”,便可通过下拉找到“股东及出资信息”,可以查询到企业股东认缴和实缴的金额、日期及出资方式。
十、公司实缴后还有债务怎么偿还?
这个答案是要有前题的。首先,要看公司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是实缴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哪怕还有债务也不用担心,因为股东责任有限,仅以出资额为限。但如果股东是为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无论是一般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公司是合伙企业,那么公司债务还要不要偿还需要看合伙人身份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要承担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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