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价抵款房是什么?
一、半价抵款房是什么?
就是别人抵款得来的房子现在半价出售
二、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抵房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抵房:法律与实践
在房地产领域,施工合同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完成的关键文件。然而,有时候会出现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尤其是当涉及工程款抵房的问题。本文将探讨施工合同无效以及工程款抵房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施工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施工合同可能会因以下原因被认定为无效:
- 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 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
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抵房是一种常见的约定。工程款抵房是指施工方可以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直接抵扣房屋的购房款。然而,当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工程款抵房的效力将受到影响。具体来说,当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抵房条款也将无效。这意味着施工方不能再以工程款抵房的方式支付购房款。
在上述情况下,购房方可能会面临损失,因为他们无法将未支付的工程款抵扣房款。如果购房方选择继续支付工程款,他们将面临支付两次的风险,一方面是工程款,另一方面是房屋的购房款。这对购房方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情况。
然而,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购房方仍然有权利继续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购房方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措施来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和赔偿损失。这是购房方保护自身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
要解决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抵房的问题,我们需要依靠法律与实践的相互配合。在法律方面,我们建议购房方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购房方应确保合同明确约定了工程款抵房的条款,并且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样,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购房方在追究违约责任时也能较为顺利地维护自身权益。
另一方面,实践经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购房方来说,选择有信誉和经验丰富的开发商和施工方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购房方才能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同时,购房方也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来获取法律建议和帮助,以及避免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抵房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为购房方,我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审慎选择,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与此同时,我们还需依靠法律和实践的支持,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三、工程款抵房合法吗?
合法。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开发商和工程公司或材料商之间,双方对房子估值后都同意,并且签署协议,是合法的。
这种房民间俗称“顶账房”,开发商如果无现金支付建筑商或材料商费用时,通常都会以房抵账,建筑商如果不同意那就得等开发商啥时有钱才能给你结算工程款。
而建筑商为了资金回流快一点都会接受以房抵资,然后通过中介出售。
四、工程抵款房比正常房低多少合适?
供应商、施工方出于快速归拢资金即清理债务欠款的需要,定价一般要比售楼处的房子低一些,价格低是最大优势。至于买房者遇到工抵房时价格低到什么程度没有一个绝对的数字,这要看卖房人和买房人相互协商的结果。肯定是比开发商营销部的价格要低。
工抵房即工程抵押房,是开发商出于快速回笼资金、减少现金结算的需要,将未出售的房子“抵押”给银行、材料供应商、施工方从而获得融资或者“以房抵货款”、“以房抵债”的情形。
五、工程抵款房有什么优缺点?
优点:价格比售楼处的售价低
缺点:楼层一般不好,不是太低就是太高,而且户型也不好。
六、工程款抵房法律效力?
以房抵工程款行为作为工程款清偿方式之一,要注意协议的效力问题。以房抵工程款约定本质上属于代物清偿,除达成协议外还需要实际交付代偿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原有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
同时要区分以房抵工程款实为抵押担保或让与担保等操作误区,结合以物抵工程款的不同时间、约定的具体内容、履行的具体情况等情形来判断其效力。
七、以房抵工程款合法吗?
可以,但被抵的房屋产权等证件必须完整,并且写清楚:被抵房屋可不可以变卖?这样才能够实现“有效抵押”。
八、为什么工程抵款房只能全款?
现在开发商年底没钱给工程房结算佣金,他们就用房子去抵款,只能抵全款,目的就是为了要及时的回笼资金,也是方便开发商不用再付钱给施工方
九、债务抵外债是什么意思?
政府外债是指以政府为债务人,与外国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居民个人以及国际机构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财政部代表我国政府对外举债,政府外债以国家主权信用为基础,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境外发行的主权外币债券3种形式。
中央财政统借统还是指财政部统一借入并安排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对外偿还,还款时由财政部或其他转贷机构对外垫付以维护国家信用,最终由实际使用贷款的部门或项目单位负责偿还。
十、债权转让就能抵顶债务吗?
可以的。
债权转让通知《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