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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遗产保证的文书格式?

债权债务 2024-10-17 03:16

一、放弃继承遗产保证的文书格式?

放弃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号码: ,是被继承人 的 。被继承人 , ,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生前住 ,于 年 月 日因病死亡。被继承人 生前在 省 与 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一处,房产证编号为: ,土地证编号为: ,上列房屋的50%为被继承人 的遗产。 生前没有立过遗嘱,也没有签署过遗赠抚养协议。  作为 的继承人,出于我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发表如下声明:  我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我保证此放弃行为不会导致侵害自己的债权人之利益和不能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本声明不可撤销。  签署人清楚本声明之意思并自愿受其约束。 附件:声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声明人: 二�� 年 月 日注:由放弃继承者签署。

二、自愿放弃高考保证书范文?

保证书 我叫xxx,是xx年级xx班学生。

本人自愿放弃高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保证人:xxx 2017年xx月xx日

三、保证人是向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是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保证人是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实际上,只要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的承诺,即便债务人不知道都不会影响保证的效力。

四、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如何判决?

判决: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税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开始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税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本条规定了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

由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继承人和债务人没有关系,债务人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债务,有剩余的财产才归继承人,如果债务人遗产不够还债,继承人对不能还的部分也没有责任必须还,除非自己愿意清偿。

五、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款后,债务人还需要把钱还给保证人么?

  担保人把钱交给债务人,债务人把钱还给债权人,属于债务人还的债。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六、被保证人债务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被保证人的债务形式要件,是指票据签章与记载事项。比如签章不符合规定、绝对记载事项欠缺,是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

实质要件,主要是指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签章被伪造、被欺诈胁迫等。

如果被保证人签章被伪造,是实质要件欠缺,此时不影响保证人的责任,即保证人仍承担票据责任。

七、起诉债务人后还能再起诉保证人么?

  一、如果是一般保证人,起诉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二、连带保证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保证人。   1、连带保证,实际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二审也可以追加被告。   根据《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单独起诉的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八、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届满后以债务人身份承诺还款,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的后果是为保证人设定了保证义务,但这个义务不一定会变成责任,保证义务是否会变成保证责任存在或然性。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34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消灭,从这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连带保证中,在主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变成保证责任,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保证人就应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胜诉权消灭,诉权和权利本身不消灭,双方的自然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保证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1、我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若主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就不再产生保证人的保证责任。2、《担保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务人虽然没有清偿到期债务,但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其效力在于消灭实体权利,保证期间届满,权利本体消灭,永远不能希望它起死回生,这就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裁判机关可以据此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在保证人与债权人间不产生保证的权利义务关系

九、父亲放弃继承儿子遗产和债务的承诺书怎么写

放弃继承儿子遗产和债务的承诺书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我,甲方,郑重声明并承诺,我完全了解我放弃继承我儿子(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债务的法律含义和后果,我自愿放弃对我儿子(被继承人)遗产和债务的继承权。

我声明,我的这一决定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对我进行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诱导。我完全明白我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含义,即不再分享我儿子(被继承人)的遗产和债务。

我进一步声明并承诺,我这一决定是我个人独立做出的,与我儿子的其他继承人无关,并且不影响他们各自对遗产和债务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我的这一声明和承诺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我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本声明和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我对我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意:以上内容仅作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十、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时效中断,为什么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担保法司法解释》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很显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在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是将主债务诉讼中断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分别加以规定的。我们在理解该解释时,绝不能仅仅根据“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的字面,就简单地得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问题的结论。其实,在理解该解释时,只要结合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可得出正确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这个条文中可知,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撇开被保证人即主债务人,而单独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此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当然引起中断。  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并非不存在着中断的问题,只是它中断与否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若存在着诸如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要求履行义务、起诉等法定情由时,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产生中断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