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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个人写的欠条,债务谁来承担?

债权债务 2024-10-04 12:24

一、公司债务,个人写的欠条,债务谁来承担?

首先可以跟你说的是,不用,只是你买股票时拿出的那部分钱没了。

我国的上市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公司欠了多少钱,股东只以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其余都不负责了。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话就不一样了,公司的股东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到底的。但我国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公司制度。我国宪法和公司法只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

所以一般来说,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都只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的。股东就是以股票出资做为公司的资产的,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了,那就只是你买股票的钱没了,如果还欠款也不关股东的事的,股东只以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实在没法再经营下去,就申请破产,这样把剩下的资产用来还债,不够还也算了,如果还有资产多,那就可以再分给股东。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转为个人债务?

关于夫妻共债转个债的问题,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可将共债转个债。若协议离婚,可将共同债务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负责偿还。若诉讼离婚,法院可将共债判归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偿还。

新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有规定,一方借钱未让配偶知晓,且不是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被瞒配偶不负还债之责。

三、婚前男方为买房的借款,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他个人债务? ~~?

  1、婚前所欠购房贷款和信用卡欠款,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但如果婚前负债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也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四、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区别?

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两种不同的方式,下面是它们的区别:

1. 定义不同: 债务核销是指将未偿还的债务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进行部分或全部免除的行为。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指向借款人提供专业的集中清理服务,将借款人的多个借款合并为一笔债务,并通过规范的渠道进行还款。

2. 形式不同: 债务核销一般是在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或经过协商之后,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对未偿还债务的减免和优化。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在借款人主动申请,由专业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将多个债务合并为一份,通过统一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3. 执行流程不同:债务核销一般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包括起诉、判决、执行等程序,同时还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商和达成意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一种主动的借款管理方式,通常可以在线申请,经过审批后,机构会根据借款人情况为其提供集中还款服务。

4. 对信用记录的影响不同:债务核销通常会对债务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其未来的信用评分和信用额度。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可以通过规范还款和管理,提高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债务核销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是两种不同的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债务核销可以帮助解决部分或全部债务问题,但可能会对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则是一种主动的债务管理方式,可以规范管理借款,并提高信用评级。

五、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冲突,如何清偿?

案情介绍

广州的黄某和陈某打算二人共同出资合伙开一家小服装店,两人以合伙店铺的名义向李某租赁一间位于某区的门面房屋经营,租期1年,每月租金5000元。同月黄某又以个人名义向张某订立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10万元,用于装修两人即将开业的服装店。

服装店开业5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黄某、陈某二人打算服装店结业。此时二人共欠李某房屋租费5万元,另黄某仍欠张某3万元装修款。而店铺结业时经清点,仅有合伙财产3万元。现李某和张某分别多次向黄某、陈某催还债务未果,遂分别向某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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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情况,民商法理存在两种不同处理意见:一是并存债权原则;二是双重优先原则。

1.并存债权原则

所谓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不区分清偿顺序。

并存债权原则的优点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重点体现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缺点也十分明显,并存债权是以牺牲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2.双重优先原则

所谓双重优先原则就是区分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和合伙债权人债权,明确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中得到清偿,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清偿。

双重优先原则即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比起并存债权原则更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

我国法律实际上也是参考双重优先原则。《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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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1.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与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合同)是合伙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虽然本案中张某可在法庭中主张装修合同实际是用于店铺的经营,但由于张某是与黄某(合伙人)个人签订的合同,难以要求合伙企业承担相应债务。如果装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全体合伙人,或合同中约定由合伙企业承担付款义务,则张某可要求合伙企业承担相应债务。

2.合伙企业在批准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了解候选合伙人的资信情况。常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个人债务涉诉,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导致合伙企业的资产意外减少。

3.无论是合伙企业刚设立,还是新合伙人入伙,都应明确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外订立债务的,应由个人财产承担。这样可有效地避免个人债务由合伙企业承担的问题。

六、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个人债务转让怎么写?

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和贷款人(以下称乙方)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债务转移方(以下称丙方)的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债务转移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详细信息。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债务转让后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率等。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个人债务转让协议范本如下: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甲方(债务受让人):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丙方(债务转移方):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受让丙方在乙方处所负有的债务,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债务转移金额及期限丙方在乙方处所负有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同意受让该笔债务,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偿还该笔债务。二、还款方式及利率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偿还该笔债务,具体还款方式及利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该笔债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三、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该笔债务,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若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补充。

七、没有实际债务但有欠条有效吗?

1、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借款事实。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没有实际欠条的债务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必须要有欠债事实才有效,所以这点希望大家要清楚。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八、个人核销债务处罚?

1. 是存在的。2. 这是因为个人核销债务是指个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自己的债务责任,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违约行为,违反了债务人应尽的还款义务,因此会受到相应的处罚。3. 核销债务的处罚形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记录受损,影响个人信用评级,可能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个人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等。此外,法律也可能对个人核销债务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刑事责任等。因此,个人核销债务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

九、共同债务先于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清偿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对问题1,如果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得到偿还了。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监管问题,起诉前,可找债权人,也可找双方信得过的人。起诉后,当然由法院人员介入。对问题2,一方放弃,意味着另一方享有,但并不影响通过对房价的评估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对此起诉。

十、民法典婚前债务怎么算?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条文在建构离婚债务清偿制度时,侧重完善了离婚债务清偿的有关规定,对夫妻债务的性质、认定标准进行了界定。”王歌雅说。

她解读说,根据该条文,夫妻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基本有两类: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依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基于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个人债务还包括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夫妻非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上述有关夫妻债务的性质、认定标准的界定,源于婚姻法的立法积淀、司法解释的法律化,既有利于夫妻债务性质的界定,防范夫妻一方‘被债务化’,也有利于维护第三人的债权,促进交易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