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处理抵押物吗?
一、债权人能处理抵押物吗?
债权人无权也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当然,如果债务人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亲属,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拍卖。《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质押物到期后。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有权处理抵押物吗?
按照物权法规定,合同到期,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有权处置质押物。
但是质押物到期,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债权人没有权利处置质押物。可以要求债务人另行提供质押物,或补充其他抵押手段。三、债务人已有抵押物,债权人还可保全查封债务人其他财产吗?
结论: 可以对抗~
对于汽车这类特殊动产的抵押权,我国物权法中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没有进行登记的不影响其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带入提问中的情形,根据所给信息,抵押权肯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甲算善意第三人吗?很明显不是,甲只是一个普通的债权人,甲为实现其债权要求法院查封了债务人的已被设立抵押的汽车,而原债权人在汽车上设立了抵押权,当然的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的可以“对抗”查封债权人。这里的“对抗”指的是比查封债权人优先受偿。
当然,如果甲的债权属于特殊的债权,如税收债权、劳动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债权等等,那么甲肯定是要优先受偿于此抵押权人的!即此抵押权人不可以对抗甲。
惯例,末尾贴上相关法条~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5条: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四、债务人将抵押物卖了怎么办?
抵押时间,是购买前就抵押了还是,购买后抵押。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仍然有权转让抵押物,但转让抵押物受到抵押权的制约,抵押人转让抵押物不得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债权,也不得损害受让人的利益。
一 贷款抵押物转让以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为条件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二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涤除抵押权
在贷款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不可能无故同意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只有实现抵押债权或者确保抵押债权实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才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如债务人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抵押债务或者提存,从而涤除抵押权,抵押权人就会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
三 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法律分析
1.抵押物已登记,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无效,抵押权人行使抵押物追及权,追回抵押物再实现抵押债权,由此带来给受让人的损失,由抵押人,受让人承担。
2.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受让人善意买受抵押物的行为有效,抵押权丧失,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物追及权,但同时产生赔偿请求权。受让人如果恶意受让,银行可以主张转让无效。
五、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吗?可以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
当债务人不能偿还时,不能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清偿的,抵押物归对方”的这种类似约定是流押流款,归于无效。 抵押权实现的正当程序应当是变卖抵押物后将得到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超出的部分要给原所有权人。
六、债务人故意减少抵押物价值如何解决?
首先,当债务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停止该行为; 其次,当债务人不停止该行为或者抵押物价值已经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恢复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最后,如果债务人不恢复抵押财产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则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七、买卖协议能作为抵押物吗?
不能,这种合同是无价值的,不能成为抵押品。如果房屋已经被开发商交付,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用这个来抵押。根据法律规定,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财产;抵押人未能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所以合同是不能作为抵押财产的,实践中,也不会有人会接受合同作为抵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即便抵押了,抵押权人也无权要求合同义务方履行合同,该合同抵押权根本无法实现。虽然购房合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但是在申请信用贷款或者消费贷款的时候,个人如果有购房合同,可以提高贷款的额度。其实,借款人可以申请消费贷款来解决缺钱的问题,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提供个人的购房合同,这样才会有比较好申请贷款。
八、抵押到期后可以处理抵押物品吗?
低压到期后的物质。可以处理。这个现在的低呀。那个当铺一样。他都有时间限制。过来时间不说回。那就等于你自己放弃了。这样东西。人家就有权处理这个物品。所以自己想要这个物品的话,千万千万注意。起的日期。
我错过时间。自己可以拆东墙补西墙。做自己。
学会自己想要赎回的东西。
然的话。以后人家就有可能要处理你这个东西。
没处理掉这个东西,你还可以说回来。
那你就要和人家讲价了。
多少钱,你就得给多少钱。
男的话也能不卖给你?
你也是没办法出来的。
九、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规定,甲方无法按期偿还,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保全抵押物,后续由法院安排进行拍卖。起拍价按照资质机构的评估价起拍。拍卖所得,首先偿付本案的债权人乙方,超出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的,缴纳完相应的手续费用后,归还甲方。如果还有其他债权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偿还欠款。关于拍卖,有可能起拍价较低,结果也较低,有时并不能取得相应的成果。所以是否能取得剩余的钱,还具体看拍卖的成果。以上为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处理抵押物回收,会有什么风险?
1、抵押要办理登记,房产在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他项权证 2、不建议汽车做抵押,风险很大,而且处理时候价值不高,处理时不方便3、注意抵押物要大于借款额和逾期归还追讨损失费 4、抵押物要共有人签字,5、房地产和汽车处理,可通过诉讼向法院申请拍卖后取的借款,但唯一生活用房法院不拍卖,所以房地产抵押必须提供第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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