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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注销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24-10-01 21:42

一、国有企业注销后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

二、企业注销债务责任人信息怎么查?

第一、初步查明该公司注册信息,是否实缴出资,如何注销。

第二、前往公司注册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公司内档。(我是持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材料就可查询公司内档,不同地区请提前咨询了解清楚)

第三、分析公司内档,明确公司注销的方式,寻找相关材料。

三、企业被收购债务怎么办?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四、企业注销时,股东偿还债务怎么申报?

企业注销清算股东欠款由清算组承担,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五、公司注销后有债务找谁?

公司的财产

公司要注销的,公司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因为法定理由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六、企业注销在哪里注销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有些企业可能在某个阶段需要进行注销。企业注销是指将已经注册的企业或公司从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中删除的一项法定程序。那么,企业注销在哪里注销?下面是一些有关企业注销的重要信息。

企业注销的途径

企业注销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

1. 主动注销

主动注销是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注销企业并主动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企业主动注销的情况主要有:

  • 企业达到预定的经营期限或任务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主动请求注销。
  •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因解散、死亡或者法定原因退出,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主动请求注销。
  • 个体工商户主动终止营业或经营者死亡后,遗产没有进行公司继承,主动请求注销。

2. 被动注销

被动注销是指企业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营业执照被吊销等原因,被工商管理部门主动注销。

企业被动注销的情况主要有:

  • 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年检手续。
  • 企业有伪造、变造、借用他人营业执照注册等违法行为。
  • 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注册。
  • 企业存在走私、洗钱等违法行为。

企业注销的办理流程

企业注销的办理流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以下是一般的企业注销办理流程:

  1. 企业确定注销的原因和方式,并进行内部决策。
  2. 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办理。
  3. 搜集准备好相关资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等。
  4. 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5. 工商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6. 审核通过后,工商管理部门下发注销证明,并公示一段时间。
  7. 公示期满后,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8. 注销完成后,企业须向税务、银行、社保等相关部门进行注销手续。

企业注销需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企业注销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 1. 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企业注销涉及到一系列法规和规定,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
  • 2. 预防资产流失:在注销前,企业应妥善处理好财务和资产问题,防止资产流失或丢失。
  • 3. 注意员工权益:企业注销可能涉及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权益问题,应妥善解决。
  • 4. 注销后的法律责任:企业注销后,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注意合规。

总而言之,企业注销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主动注销还是被动注销,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办理流程清晰、合规。同时,企业注销也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预防资产流失等问题,做到有序退出,为未来的发展铺平道路。

七、企业法人注销前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而公司有借款的,应该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清偿。如果是法人代表的借款,由法人代表承担,不影响公司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八、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注销后,原债务如何承担?

一、案情背景概述

当前,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快速发展,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注销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由于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缺乏完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注销前债务的承担问题存在较大争执,进而防碍了公正、合理的交易秩序的形成。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

关于独资企业的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我国现有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中的债务承担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给恶意逃避债务者留下了可乘之机,也不利于司法尺度的统一和市场经济的规范有序运行,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完善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法律程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原告起诉企业和企业投资人时,列企业和企业投资人为共同被告是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所以可按普通共同诉讼对待。三、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前签订的合同,在企业转让后继续履行义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1、《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即便新投资人以其与原投资人之间有债务承担的相关约定为由提出抗辩,但并未通知第三人并征得其同意,故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这表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投资人的财产,也正是基于此,个人独资企业会成为其他组织这类独立的民事主体。第三人信赖的交易方是个人独资企业而不是企业背后的投资人,投资人和债权人掌握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投资人容易通过转让企业逃避债务,债权人与企业交易时风险较大因此其继续履行的义务应该首先由企业来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第二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换句话说,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极责任人。这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明显不同。

营业转让是包括财物、权利及事实关系构成的企业财产及债务的概括转让。基于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债的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对抗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原投资人不能免除责任,并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受让人还应在受让财产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四、公司转让之前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给付责任,目前的法人承担补充责任,原法人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名称、独立的财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使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对外享有权利,亦应独立承担债务。

  2、如果现任与前任两位法人在协议转让该公司时,并没有将公司的工商执照及工商注册号注销,办理新的工商执照及注册号,而是延续使用原有的工商注册号,并到工商部门先后办理了两次工商执照变更手续,也就是分别变更了公司名称及投资人。企业名称的变更不是原企业的消灭、新企业的产生,而是企业经营存续期间的变更,并不影响企业对外享有权利承担债务。至于投资人改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也应属于企业变更登记的范畴。

也就是说,因公司转让致使投资人发生变化及企业名称变更,仍应属于企业变更登记的范围之内,因此该公司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仍负有偿还义务。现任法人承担补充责任则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的规定,若公司不足以清偿债务,由现投资人承担补充责任。而同意判原投资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既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及个人独资企业的利益,也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维护了交易安全,确保无恶意逃债,从而保护个人独资企业合理、健康地发展。

关于独资企业的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这条规定过于模糊,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承担问题没有作具体规定,给恶意逃避债务者留下可乘之机,也不利于司法尺度的统一。基于对债权人的保护,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今后对该条规定进行明确立法或制定司法解释时,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第一、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作明确约定,但该约定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具有对外效力。

第二、企业转让应通知、公告债权人,并经债权人同意;未尽此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企业投资人借转让之名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转让。

第四、企业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

九、公司注销并登报声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并工并登报声明债务时,要及时去清算组,登记自己债权,以便于清算,过期无法收回。

十、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

第205条、206条、207条

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的诉讼主体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其主体资格问题备受争议。这也是部分公司借吊销讨债的切入点。一种观点认为,吊销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公司不能再有清算外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吊销执照后,依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我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是,吊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清算,因此,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赋予其一定的主体资格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