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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 2024-10-01 08:48

一、清收是什么意思?

清收有多种解释,以债权清收为例,是指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应当清偿而未予清偿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回的财产,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工作,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涉及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及清偿能力。

二、清收队是什么意思?

清收队是指专职的催收人员。清收队是指专门从事债务催收的人员,其职责是通过各种方式尽快地催收债务,保证债权人的权益。清收队通常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联系债务人,向其催收未偿还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一直拒不还款,清收队可能会采取一些法律手段来追缴债款,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因此,清收队在银行、信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反委托清收是什么意思?

反委托清收是,资产管理公司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包买断后,再把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但是资产的所有权仍归自身,同时资产管理公司还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

四、逾清收超是什么意思?

逾清收超:指银行对不同的客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催收方案,针对其情况找到一种主要的催款方法,并结合其它方法,进行催收。

五、农行逾清收超是什么意思?

农行逾清收超是指农业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时所发生的一种现象,即客户贷款额度超出他们本应收回的金额。

这种现象通常是由于客户的还款能力下降而导致的,也就是说,客户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从而使农行的收回金额大于原有的贷款金额。

农行逾清收超不仅会影响农业银行的资金,也会给客户带来很多问题,如信誉低下、无法贷款等。因此,贷款客户应该在偿还贷款时努力避免农行逾清收超的发生。

六、法律上债权跟债务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债权跟债务是什么意思

在法律领域中,债权和债务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用于描述债务关系中的不同角色和权利义务。了解这些术语的涵义对于保护个人利益以及做出准确的法律决策至关重要。

债权

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益或权利要求。简单说,债权就是应得的权益或回报。当一个人或实体向另一个人或实体提供贷款、货物或服务时,他们就拥有了债权。

债权可以是金钱方面的,例如借款人向放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为一项服务付款。此外,债权也可以是非金钱方面的,例如,一个人可以拥有对企业的所有权。

债务

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的义务或责任。也就是说,债务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要求债务人偿还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

债务可以是金钱方面的,例如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或者为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此外,债务也可以是非金钱方面的,例如,一个企业可能有责任向投资者提供定期的财务报告。

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债权与债务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债权人依靠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债务人则需要债权人的提供的资源。

当债权人将资源(如资金、商品或服务)提供给债务人时,债务人就会对其产生债务。这意味着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保护

债权和债务之间的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偿还债务,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权,例如提起诉讼。

此外,债务人也有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债务人享有一定的权益,例如合理的通知期限和还款方式,以便能够按时履行债务。

保护个人权益

对于个人而言,了解债权和债务的含义非常重要。在借贷或签订合同等交易中,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债权和债务之间的关系应该由书面协议明确规定。在签署合同之前,个人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债务追偿

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追偿债权。这可能包括发送催款通知、采取法律行动或进行调解等手段。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债务追偿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债权和债务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债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益或权利要求,而债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的义务或责任。了解这些概念可以帮助个人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法律决策。

七、债务限额与债务余额是什么意思?

债务限额是美国法律规定的某一时期未偿债务的最高额。在我国,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2019年地方政府新一般债务限额为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为8100亿元。

债务余额是指由于过去交易,事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款项等。

八、债务是什么意思?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九、债务证书是什么意思?

通常所说的债务证书,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债务凭证存在于各种信用形式中。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俄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等;在国家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期限的国库券;在消费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抵押凭证等。除此以外,债务凭证还包括各筹资主体所发行的其他各类债券,如国内市场的市政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国际市场的外国债券、欧洲债券等。

按债务凭证期限的不同,可将债务凭证分为货币市场上的债务凭证和资本市场上的债务凭证,在货币市场,债务凭证的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主要有短期国库券(T一bills)、商业票据、可转让定期存单(CU)以及各种欧洲货币等。在资本市场,债务凭证主要有各国政府发行的中、长期国库券,如美国的中期国库券(T一,rotes)、长期国库券(T-bonds )、英国的金边证券、日本的日本政府债券等

十、债务扩张是什么意思?

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债务是否发生都由地方性政府自身决定。

地方政府债务扩容就是说地方性政府债务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