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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债权债务 2024-09-30 21:01

一、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整与重组区别:

  1.性质不同。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

  2.形式不同。破产重组指的是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在债务人现有财产的范围内,实现多数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分配和债务了结。

  3.作用不同。破产重整制度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质区别。

1、定义不同

(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

(2)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2、自主性不同

(1)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比如,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等,均是自由确定的,没有法定约束。

(2)重整,由法院主导,属于法庭内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约束。比如债权人的清偿顺序,重整时间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3、司法保护程度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司法保护的情形,比如,无法有效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

(2)重整,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护。比如,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等等。

4、成本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法律成本。

(2)重整,破产重整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一种,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诉讼成本,但同时也有收益。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哪个最好?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在处理破产情况时采取不同的方式。

破产重整是指在一个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进行内部改革和重组以恢复经营能力。债权人和公司可以达成协议,通过减少债务、延长偿还期限或其他方式来重组债务,以便使公司能够继续运营。

破产重组是指在一个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将其资产进行清算来偿还债务。破产重组通常发生在公司财务状况无法逆转的情况下,即公司无法找到有效的内部改革和重组方法来重新恢复经营能力。

最好的选择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仍有潜力恢复经营,并且与债权人可以达成有益的协议,那么破产重整可能是更好的选择。然而,如果公司已经面临无法逆转的财务状况,无法找到有效的重组方法,那么破产重组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重要的是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潜在的重组前景以及债权人的立场。在确定最佳选择之前,最好咨询法律和财务专业人士。

四、个人破产债务重组流程?

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5、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五、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有:

1、定义不同

        (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

         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等

        (2)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2、自主性不同

         (1)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比如,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等,均是自由确定的,没有法定约束。

         (2)重整,由法院主导,属于法庭内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约束。比如债权人的清偿顺序,重整时间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3、司法保护程度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司法保护的情形,比如,无法有效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

         (2)重整,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护。比如,阻止司法冻结和法院执行、阻止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限制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限制企业股东行使股权等等。

4、成本不同

         (1)重组,由于不是法律程序,不存在法律成本。

         (2)重整,破产重整程序属于诉讼程序的一种,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诉讼成本,但同时也有收益。比如: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入重整之后债务停止计算利息,对于债务庞大的企业而言,重整期间停止计算的财务利息要远远大于法律诉讼成本。又比如:管理人通过解除不利的、无收益(或收益低)、成本大的合同,可以极大地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再比如:法院主导的协商机制,往往可以让债权人作出重大让步。等等。

5、对企业经营现状的影响不同

         (1)重组,完全属于自愿,即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没有任何影响。

         (2)重整,企业破产法赋予破产管理人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享有解除权,管理人行使这种解除权不属于违约行为,企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只能够依据公平原则,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属于普通债权。所以,这样的权利使管理人在谈判中享有主动权,可以使管理人解除所有不利的、无收益(或收益低)、成本大的合同,极大地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

6、计划方案的通过条件不同

         (1)重组方案,完全属于自愿,必须取得所有债权人的同意,否则重组方案对不同意的债权人无效。

         (2)重整方案,并不需要所有的权益人同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只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即可,在某种情况下,即使重整方案未能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仍可以强行批准重整方案。

7、时间效率不同

         (1)资产重组的期限,由个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决定,没有实质的限制。

         (2)重整,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否则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由于达不成一致重整方案就面临破产清算的后果,所以,各方当事人均会认真对待,加大谈判诚意,减少了不必要的扯皮,提高了效率。

六、破产重组之后有多久重整期?

2-3年

法律没有具体规是公司重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在重整计划中确是。重整按重整计划进行,一般是2到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法院延长重整时间。

如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来说重整时间是2到3年完成重组。我国《破产法》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七、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

根据破产重组的规定,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进行债务重组,以减轻其债务负担。这意味着债务人将与债权人达成一项协议,以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债务,并在一定时间内还清。如此一来,债务人将承担还款责任,而债权人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偿还。尽管破产重组可能会对债权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但这种解决方式比破产清算更为优越,因为它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并鼓励债务人努力还款。

八、司法重整与破产重整的区别?

司法重整和破产重整都是企业或个人在遇到财务困境时寻求法律救济的方式,但它们的具体目的和程序有所不同。

司法重整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没有破产的情况下,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裁决,进行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等方式来恢复企业或个人的正常经营。其目的是保护企业或个人的利益,避免破产清算带来的巨大损失,同时也能够保持企业或个人的信誉和声誉。司法重整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不需要进行破产清算,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的裁决。

破产重整是指企业或个人在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对企业或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和管理,同时进行债务重组、股权重组等方式来恢复企业或个人的正常经营。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清算和重组来实现债权的最大化回收,同时也能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重新开始的机会。破产重整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协助企业或个人进行债务重组和股权重组。

因此,司法重整和破产重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没有破产的情况下进行的,后者是在企业或个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前者的程序相对简单,后者则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并由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或个人的财产。

九、企业申请破产重整银行债务怎么处理?

针对以企业自身财产担保的债权,银行一方面可以申报债权,通过企业执行重整计划受偿,贷款收回情况主要取决于清算中担保资产评估价值对债权的覆盖比例;

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在法院受理重整前,对易于处置变现的担保物申请强制执行,接收抵债资产或者获得处置变现款。

十、什么叫“债务重组”?是不是破产?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 )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② 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②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③ 务人改组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④ 务人借新债偿旧债的(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