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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别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8-20 22:45

一、举报别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在雇佣关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有些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或者降低成本,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也给员工的权益保护带来了隐患。所以,当我们发现别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应该及时采取举报的措施。

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非常重要。劳动合同签订是一项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法律,我们有权利要求雇主与我们签订合法合同。同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些政策并且引用它们来支持自己的举报。

其次,收集证据是举报的重要步骤之一。在进行举报之前,我们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工资单、入职通知书、工作说明书等。此外,如果有其他员工也处于同样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与他们取得联系并商议共同举报的事宜。

接下来,选择适当的举报渠道非常重要。我们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工会进行举报。在进行举报时,我们需要详细地陈述问题的具体情况,并提供我们所收集到的证据。同时,我们还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对我们的举报进行保密,以免遭到公司的报复。

举报的步骤如下:

  1. 准备相关证据
  2. 选择举报渠道
  3. 填写举报表格或写下举报信
  4. 提交相关证据
  5. 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在举报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激动或情绪化。我们应该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以提高举报的效果和可信度。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准备,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报复行为,我们需要应对这些可能的报复,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通过举报别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我们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起到了维护整个劳动市场的作用。如果我们没有及时揭露和举报这种违法行为,恶意绕开劳动合同签订的公司将继续侵害他人的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只有当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打破这种不良现象,劳动者才能够真正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权益。

总而言之,举报别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我们捍卫自己权益的一种行动。我们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证据,选择适当的举报渠道,并坚定地进行举报。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可以为自己和其他员工争取到更好的待遇和权益,也为整个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做出贡献。

二、刚签劳动合同走了可以签别的吗?

刚签劳动合同离职了,在确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再与别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办理好你的手续,等于劳动关系,还在原单位,是不能够有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旦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所以违规兼职,这是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

三、公司合并后多久要签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跟公司和不合并没有关系的,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就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公司一份,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是可以控告企业没签的月份里获得双倍工资的,最多可以领取十一个月,并且也要补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没签的视为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跟建筑公司签还是老板签?

根据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入工地现场作业的建筑工地用工人员,不管你是来自分包单位还是总包单位,都必须和项目总承包的建筑公司项目部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同时必须盖章。而不是直接和工地老板签订用工合同。

五、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还是和劳务公司签?

  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和劳务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六、有劳动合同还能别的签劳动合同吗?

最好不要,因为如果因为履行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时候导致给第一份劳动合同造成重大损失,那第一份工作可以要求第二份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般第二份公司会要求提供第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证明目前只有这一份工作并不存在重复用工的情况。

七、公司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签就业协议?

为了省一部分的钱而不签劳动合同签就业协议

八、公司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签长期合同吗?

  在新版《劳动合同法》里,长期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或者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为何公司不签雇佣协议要签劳动合同?

关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解答如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十、传媒签不签劳动合同?

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这个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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