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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应在何时完成?

劳动纠纷 2024-07-02

一、劳动合同签订应在何时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和劳动者应在劳动关系建立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应该在何时签订呢?

1.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三十日内签订。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建立前,双方应在此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

然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

  • 劳动者因就业需要提前到单位报道的,劳动合同可以在报到之日起十日内签订;
  • 劳动者与单位共同商定提前上班的,劳动合同可以在上班前三日内签订。

2.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 核心词汇

此文中的核心词汇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单位、劳动者、工作、特殊、例外、报道、商定、上班、处罚、支付、劳动报酬等。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有所帮助。

二、农商行一般何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农商行作为一个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也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所以说农商行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再见。

三、劳动合同签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或连续签订第三次合同. 只要具备以上任一条件, 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就是: 不用每次合同到期都要担心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再就是公司让走路时经济赔偿是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四、厦门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五、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能少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九个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试用期条款要仔细阅读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违约金条款要谨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另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四)押金、扣留证件条款要拒绝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要收取一定数额作为入职押金或者需要扣留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的,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

(五)补充协议也要仔细审查

劳资双方洽谈过程中,一些未尽事宜一般被约定在补充协议之中,劳动者不能因为补充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疏忽审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或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仍应认真查看补充协议的内容,保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其他条款。但是约定其他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如何填写?

姓名姓别身份证号码,就业类型,工作量,月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待遇,就业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日期。

七、劳动合同签订的具体职责?

1、协助上级执行公司的培训和绩效评价的组织、后勤保障工作,例如收集审核各类表格、表单;

2、协助做好招聘与任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发放招聘启事、收集和汇总应聘资料、安排面试人员、跟踪落实面试人员的情况等;

3、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培训课程的准备工作和效果评估;

4、负责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5、负责员工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6、负责临时人事事物的处理;

7、协助计算员工薪资、福利,参与薪酬与福利调查;

8、管理员工信息资料及各类人事资料;

9、办理人事招聘、人才引进、内部调动、解聘、退休、接纳和转移保险的相关手续;

  10、办理各类职称评定;

11、办理劳动年检;

12、执行各项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员工奖惩事宜。

八、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谈赔偿?

回答如下:在谈判劳动合同时,谈赔偿应该是其中的重要议题之一。以下是一些谈赔偿的建议:

1.明确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例如员工未按时到岗、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以及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提供合理工作环境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2.确定赔偿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赔偿标准,例如公司应赔偿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生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赔偿金等。

3.谈判赔偿金额:在谈判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就一些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行谈判。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公司的设备、车辆等出现损坏,可以确定赔偿金额。

4.考虑法律规定:在谈赔偿时,应考虑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赔偿员工因工作所受的损害,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等。

5.制定赔偿方案: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制定赔偿方案,例如公司应当为员工购买保险,以便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生病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障。

十、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盖章?

劳动合同上要求加盖的都是企业的公章,这个公章必须是企业唯一的经过公安部门制作备案的公章,不能是财务章,不能是部门章,不能是合同章,否则就是不规范的。劳动合同的双方是企业和员工,企业要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员工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这样才是完善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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