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还未到能终止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还未到能终止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培训协议服务期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培训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支付违约金。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超过了劳动合同期限,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服务期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事业单位如何约定服务期限?
事业单位服务期是很多小伙伴关心的事情。考取事业单位后,用人单位都会有一个服务期限,一般为三年,有的会是五年。所谓的三年或者五年服务期限限制就是指一旦你通过层层选拔、体检、政审进入机关单位后,用人单位会跟考生签订一个用人合同,有时候会另外附页约定服务期限约定。服务期限规定,在服务期限内,考生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县市区的公务员或者企事业单位。
也就是说考生必须在用人单位完成服务期限,才能离职或者报考其他单位。
三、三方协议约定服务期是否有效?
三方协议约定服务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四、事业编有五年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请问可以辞职吗?
不想干了,拎包走人,辞职,谁拦得住?辞职意味着从新开始,从零开始。
五、劳动合同约定事项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动合同有其他违法约定,或者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否则,仅仅是约定多个地点作为工作地,并不能因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要求一般被认为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所谓用工权,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录用、辞退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1)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和行业特点,通过考试、公开招工,择优录用新职工;2)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外单位和外地区聘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企业可以辞退违反法律和企业规章的职工;(4)企业可以对职工进行适当奖励和必要的惩罚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目的在于使单位能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合适的员工为其服务,最终达到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相对于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自由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对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以及为哪个单位(雇主)从事职业劳动等事项的自由选择,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表现。 如果劳动者认为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不合理,自己不能接受,可以拒绝与该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法服务期多长初级?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填什么?
劳动合同书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填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除了了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外还有其他约定的可以在该项内容写明,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每月补贴住房费2000,但合同条款没有该内容,该项内容可以写在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事项,该项内容可以填写“无”或者用横线划掉。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八、劳动合同约定的奖金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约定的奖金可以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项目奖金、销售提成、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根据公司政策和个人工作表现而定。奖金通常是根据工作绩效、目标达成、销售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定和发放。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奖金的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条件和标准,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九、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劳动合同的约定还有效吗?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制订程序要合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规章制度要合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无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规章制度要合理。制度规定要符合常识常理、尊重人性道德,必须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不是骂一句领导、吵一次架、迟到一次、打一次瞌睡、玩一下游戏等就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四、解除程序要合法。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此外,司法实践中,有时会碰到“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情况,那怎么办?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关系的依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正当权益的重要文书。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起着明确双方权责、规范劳动关系的作用,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特别重视约定条款的内容。
长期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分为长期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两种形式。长期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超过三十年;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届满的合同。
对于长期合同来说,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更加重要,因为双方将长期合作,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而固定期限合同的约定条款更加简练,主要关注劳动关系的基本条款。
薪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薪酬和福利待遇是劳动者关注的重点。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工资,并明确薪酬发放的时间、方式和标准。
此外,劳动合同还应明确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假、带薪休假等。用人单位应合法、合规地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福利,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职责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应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结果要求等。
同时,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时间,包括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休息日、法定假日等。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防止超时工作和非法加班。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约束。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工资的赔偿、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等。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便于双方在出现争议时进行及时、公正的解决。
一般而言,劳动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诉讼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除了上述核心内容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他重要内容。这包括但不限于:
- 保密义务:明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期间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对用人单位的保密义务。
- 知识产权:规定劳动者对于在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方式。
- 培训和晋升: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途径。
- 违规行为处理:明确对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
总而言之,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至关重要,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起着约束和保障的作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公正地约定劳动合同的条款,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稳进行和双方权益的得到保障。
上一篇: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下一篇:劳动合同签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