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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陈述材料范文?

交通事故 2024-04-10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陈述材料范文?

于 年 月 日收到

交通警察: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籍贯: ,文化程度: ,驾驶证准驾车型:

领证日期: 车辆号牌: ,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

户籍所在地(国籍、护照号):

现住地: 单位及联系方式: 。

经我自行请求(应交通警察要求),现将交通事故经过陈述如下:

当事人(签名捺指印):

年月日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注意事项?

一、善用病例本

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阵子才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二、伤好再出院

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非常善良,伤没好,就急忙出院,这是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如果是车方主责或全部责任,受害人一定要把伤全部治愈再出院,因为受害人住院期间的大部或全部损失车方都要负责任赔偿的。即使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也应该把伤治好再出院!因为身体是自己的,伤未治好,将会使自己痛苦一辈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的问题,赔偿款问题,可以交给专业律师去处理!

另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生已经建议可以出院了,却仍然呆在医院不走,为的就是住院期间的那点伙食费和误工费,却错过了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最后评不上或者评了较低的伤残等级,自己却吃了大大的哑巴亏!

所以,啥时候出院最合适,最好在出院前办好律师委托手续,按照专业律师的建议去处理。

三、出院时办好相关证明

出院时,医院会出具相关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应当详细列明休息时间、加强营养情况,护理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医药费、住院费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三、交通事故的视频受害人能看不?

可以看。因为交通事故的视频记录了整个事故过程,包括车辆碰撞,行人受伤等情况,通过这些视频可以让受害人了解事故的原因,帮助受害人进行理性分析和认知。同时,这也有助于受害人认识到潜在的安全风险,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视频应当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下进行观看和使用,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权。

四、交通事故理赔受害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携带材料申请理赔方可。交通事故要携带保险单凭证、索赔申请书、受害人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五、交通事故受害人做了手术算不算重伤?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深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六、交通事故轻重伤受害人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七、交通事故两个受害人赔偿比例?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是怎样的

有两个受害人交强险赔偿比例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三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三、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个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总会遇到车辆交通事故,少则两辆车相撞,多则十几辆车连环相撞。通常车主都会给车辆买车辆保险,而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必买的项目,交强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八、交通事故赔偿金给车主还是受害人?

打给对方善后工作的代表人。这个代表人可以是车主,可以是公司办事人员,可以是律师,当然也可以是受害人本人。总之是谁代表对方进行善后和签字的就打给谁,也可以在协议中的指定人。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对待吧,原则上是事故被侵害人。比如车主和受伤的驾驶员不是同一个人,车主也不管驾驶员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对车辆维修赔偿和医疗赔偿就不能给车主一个人或者是驾驶员一个人。

九、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没有康复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受害人没有康复 也就说后期还会牵扯到后续治疗的问题 因此赔偿可以先把先行发生了一些费用进行结算 先行赔付一部分, 等后期受害人康复的费用发生之后 再另行起诉或另行协商解决 ,当然也可以针对后期发生的费用 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 一次性解决 。

十、交通事故受害人骑自行车怎样定责?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察结果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是依据责任的大小比例来承担,肇事者负全责的,全部损失由肇事方承担,肇事者与受害方负同等责任的,损失各负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