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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书是结案了吗?

交通事故 2024-08-20 17:30

一、交通事故证明书是结案了吗?

交警大队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说还不是事故已经结案。一是事故责任认定后,如果依法应该对肇事者处罚的,交警要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二是如果当事人没有别的意见,还应该调解事故的赔偿问题。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不结案有什么影响?

1、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

2、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1)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3)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4)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2)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三、交通事故没签调解书算不算结案?

可以。

对于交警来说,是会结案的,他们只要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结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案后果?

交警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案的顺序是责任认定在前,结案在后。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最后全部接受交警部门调解,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已经算结案了。

交警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要送达给所有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该起事故的受伤者,属于事故当事人,因此交警应当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如果要想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必须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是乘客,交通事故又不是乘客的行为造成的。因此乘客是不负事故责任的。乘客的签收行为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2、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故赔偿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结案与损害赔偿的结案也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中,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但没有《结案书》。从处理程序的先后关系来讲,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在先,协商调解事故赔偿在后。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天内,可以向交警就赔偿事宜提出调解的申请。但必须各方当事人都提出调解申请,否则交警就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3、当事人已花的医疗费是属于垫付款,最终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机动车的保险情况,确定合法的赔偿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已垫付医疗费的实际赔偿人。

4、当事人作为乘客所受的伤害可以通过两种法律关系处理,一是按客运合同关系以乘客身份公交公司,二是按侵权关系以第三者身份交通事故责任方。如果伤情轻微,相关责任方能够赔偿当事人医疗费、适当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就通过交警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解决了吧,也不要搞得太复杂了。

五、交通事故结案诊断书要给对方吗?

应该给对方,但是必须给复印件,原件是你看病的证据,所以你只能提供给对方复印件,如果对方有疑问,可让对方到医院复合检证。因为牵扯到双方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医院诊断书,是因为认定责任部门需要知道伤害的轻重。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队员肯定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止要对事故现场要有个大致的判断和了解,同时还要帮助协调事故双方,但毕竟交警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无法对事故双方伤情做准确判断,因此诊断证明就能派上用场,不止能证明事故现场当时的人员伤亡,同时也有利于后期理赔程序。

六、结案申请书

结案申请书的重要性

结案申请书是指在案件审理完毕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一份申请书,用以请求法院作出结案裁定的文件。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结案申请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既可以提醒法院及时结案,又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结案申请书的作用

首先,结案申请书可以起到提醒法院及时结案的作用。在一个案件完成了所有的证据交换、庭审等程序后,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提起结案申请的话,法院可能会因为繁忙而拖延案件结案。而一旦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法院就会优先处理该案件,加快结案进程,让当事人能够早日了结纠纷。

其次,结案申请书可以帮助当事人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结案申请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请求法院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结案申请书可以详细列举当事人的主张、事实和证据,向法院说明自己的诉求,并提供法律依据,使法院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撰写结案申请书

撰写一份优秀的结案申请书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撰写结案申请书的几个要点:

  1. 明确案件基本信息:首先,在结案申请书的开头应明确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的名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院的名称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法院准确地辨认该案件。
  2. 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在结案申请书中,应清晰、详细地陈述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当事人可以通过列举事实和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3. 恰当引用法律依据:结案申请书中应恰当引用相关的法律依据,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当事人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解释、判例等,说明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性。
  4. 明确表达诉求和请求:在结案申请书的结尾,应明确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和请求,向法院说明自己希望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给予一定的赔偿、责令对方履行合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等。

结语

结案申请书在诉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醒法院及时结案并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在起草结案申请书时,应注意清晰、详细地陈述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并引用恰当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以上对结案申请书的重要性以及撰写要点的介绍能够帮助到广大当事人。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发符合条件的可以马上结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算结案吗?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一定算结案。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要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没异议的,并且按责任认定的内容就行赔偿,由该案件视为结案。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还要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审查。

九、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是否已结案?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不是结案,是这个起事故的责任承担着调查出来了

十、交通事故理赔结案步骤?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