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缺席判决呢?
一、什么是缺席判决呢?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
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
简单的说,你无理由不出庭法庭一样是要开庭,你就没有了辩护的权利了。 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什么叫做缺席判决?
所谓的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缺席判决制度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三、什么是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缺席怎么判?
缺席判决的含义: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缺席的判决结果:
这个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到场,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直接判决,不予离婚。如果是的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第四次,一般的缺席判决并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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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离婚事由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1989年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列举了 14种情形,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四、缺席判决应追究法官什么责任?
不应该追究法官的责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缺席判决是法律许可的一种审判方式。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依法作出的判决。譬如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五、起诉离婚,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 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因此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情形为: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况有三种:
1、被告反诉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七、什么是水运交通事故?
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浪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以及其他引起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如何应急■ 船舶遇险时,要保持冷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
■ 船上有救生衣、救生圈的,要迅速拿上穿好,没有救生衣可用其他漂浮物体作为救生用具,要尽可能向水面抛投漂浮物,如大块泡沫、空木箱、船舱木板、木凳等。
■ 当船上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手巾或湿棉织品捂住口鼻,向起火的上风位置逃避烟火,在上风(即迎风)一侧下水逃生。
■ 如船只正在下沉,千万不要在倾倒的一侧下水,以防被船体压入水下难以逃生;如果船体尾部先下沉,应逃到船头处下水。
■ 跳水逃生前不要慌张,要观察船只及周围情况,要避开水上漂流硬物。
■ 穿救生衣跳水,要双臂交叠在胸前,压住救生衣,跳时要深吸一口气,用手捂住口鼻,眼望前方,双腿并拢伸直,脚先下水。不要向下望,防止身体向前扑进水里受伤。
■ 落水后往下沉时,要保持镇静,紧闭嘴唇,咬紧牙齿憋住气,不要在水中拼命挣扎,应仰起头,使身体倾斜,保持这种姿态,就可以慢慢浮出水面。
■ 浮上水面后,不要将手举出水面,要放在水面下划水,使头部保持在水面上,以便呼吸空气。如有可能,应脱掉鞋子和身上的重物,寻找漂浮物并牢牢抓住。
■ 不要离出事船只太远,要通过各种方式(呼喊或摇动色彩鲜艳物等)向岸上发出求救信号,并自行有规律地划水,慢慢向岸边游动,可
尝试游上岸;如水流很急,应顺着水流游向下游岸边;如河流弯曲,应游向内湾水浅、流速较慢处上岸或等待救援。
■ 木质船舶翻船后,一般不会下沉,人被抛入水中后,应立即抓住船舶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等待救助。其他非木质船翻了会下沉,但有时船翻后,因船舱中有大量空气而漂浮在水面上,这时不要将船翻正过来,要尽量使其保持平衡,避免空气跑掉,并设法抓住翻扣的船只,以等待救援。
■ 穿救生衣要注意保持体温,最好的姿势是双脚并拢屈到胸前,两肘紧贴身旁,交叉放在救生衣上,使头部露出水面。
特别提示■ 在海上,船舶遇到危险不能自救时,船长在宣布弃船前,会发出求救无线电信号,国家海上搜救中心收到求救信号后,会指派其他船舶及救助船立即前往搜救。
■ 如船舶失火并且海面上有油火,跳水前,尽量不穿化纤衣物和救生衣,可将救生衣和笨重衣服、鞋包扎好用一小绳系在腰上,在上风处跳水,入水后向上风方向潜游,若须换气,应用手将水面火拨开,头露出水面转向下风换气,在下潜向上风游出油火区。
■ 在海面救生艇、救生筏上等待救援时,如感到口渴,千万不能喝海水,否则体内盐分增加,致使肾脏负担过重,功能丧失。
八、交通事故是指什么?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什么是侧面交通事故?
是指侧面相撞的事故。侧面相撞看双方在道路行驶的过程中都有哪些违法行为,还有个让右原则。另外道路上,像闯红灯的,压线的,转弯不让直行的,超速的,逆行的,等等情况都会导致事故发生。
在事故责任划分中,就是看双方有哪些违法行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