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卖了影响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车卖了影响起诉吗?
卖事故二手车如果已告知买家,就不会被起诉了。尤其是在两年之前出售的二手车。并且也将车的事故情况告知了买家。两年以后的新规对两年以前的买受行为不做约束。卖家不属于欺诈行为。
二、交通事故起诉会对子女有影响吗?
犯交通肇事罪会影响子女,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会根据情节严重判处相应的刑罚,会影响子女考取公务员,警校以及当兵等。
交通肇事罪满足以下条件的不用判处刑罚:
1、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或已就经济赔偿达成协议的;
2、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70岁以上老年人;
3、犯罪嫌疑人系初犯,案前遵纪守法,悔罪态度好,家庭环境、工作环境良好的等。
三、交通事故被起诉会影响征信么?
交通事故被起诉如果是民事纠纷一般履行后不会影响征信。交通事故如果只是民事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不会上征信,法院审判后依法履行赔偿义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不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会有影响,特别是拒不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会极大影响征信,基本上你就无法从金融机构贷款了,即使后面撤销了也会有五年的影响期。所以法院有民事诉讼案件没什么影响,及时应诉,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就行了。
四、交通事故起诉对保险公司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起诉对保险公司没有影响,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多数伤者和保险公司不能协商,一般都是起诉到法院,起诉到法院后对保险公司没什么影响,保险公司应诉答辩就行了,开庭时还可以协商,不能协商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按判决结果给付赔偿金就行了。
五、交通事故货运公司被起诉有什么影响?
1、交通事故中,未赔偿他人损失的,受害人会到法院起诉。起诉后的法院审理程序是对双方事故责任争议的居住裁判,不会对当事人有其他不利影响。
2、但是,如果事故责任人未在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会依法将拒不履行义务的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贷款及其他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交通事故理赔对方起诉以后会影响我什么?
影响很大的。因为应该有这个征信平台。就算你在官司中是胜诉,但是在征信平台都会显示你被别人起诉了,既然被别人起诉,说明你这个人信誉有问题,以后会影响你贷款,房贷,网贷,一切跟信誉有关的问题都属于征信平台的,所以最好通过协商解决。
七、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对以后的影响?
1、交通事故中,未赔偿他人损失的,受害人会到法院起诉。起诉后的法院审理程序是对双方事故责任争议的居住裁判,不会对当事人有其他不利影响。2、但是,如果事故责任人未在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会依法将拒不履行义务的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贷款及其他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交通事故对方要起诉的话对我有影响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提起诉讼,是正常的民事诉讼行为。通常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为了寻求正确合理的赔偿途径和方法,选择诉讼解决是比较合适妥当的。
肇事人作为被告,除了承担合理的赔偿费用外,并没有其它任何影响。但是通过诉讼程序以后被告仍不支付赔偿费用的话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那样就会就对你产生巨大的影响了
九、交通事故家属如何起诉?
(一)立案阶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二)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三)开庭审理阶段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四)裁判阶段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十、交通事故免于起诉案例?
不起诉案例
1.被不起诉人司徒某,女性,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2022年3月1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3月20日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建议分局直诉。
2.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1月18日22时16分许,犯罪嫌疑人司徒某驾驶陕J****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南向西北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xx沟公路时,与前方同向行驶驾驶黑色山地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碰撞,朱某经延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两辆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恶劣的交通事故。经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事故由司徒某全部责任。
3.检察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司徒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司徒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本案中,嫌疑人司徒某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已经全部转账完成,被害人家属也对司徒某出具了谅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司徒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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