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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起诉驳回裁定的规定?

交通事故 2025-03-09 12:19

一、重复起诉驳回裁定的规定?

重复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或者叫一事一诉原则。

这个原则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重复起诉的构成条件和法律后果都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裁定驳回起诉是败诉吗?

被裁定驳回起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败诉。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称的“败诉”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原告而言,就是其诉讼请求被法院判决驳回。

而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所以被裁定驳回起诉的,实际上法院并没有对原告所主张的实体权利作出裁判,这与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三、驳回起诉的裁定生效时间?

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是可以上诉的,被驳回的一方,可以在收到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后十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时候驳回起诉的裁定是未生效的。

待上级法院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书决定,这个二审裁定书送达给上诉人后,一审驳回起诉裁定就立即生效了。

四、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

在司法审理过程中,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是一种司法决定,依法终结诉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如果在一审阶段无法确切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的主张,法院有权驳回起诉。

2. 诉讼请求过于模糊

诉讼请求是起诉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果诉讼请求过于模糊,无法明确告知被告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提供明确的赔偿要求,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3. 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性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一旦诉讼时效期限已过,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4. 违反法定诉讼顺序

在一审阶段,如果起诉方未按照规定的法定诉讼顺序进行起诉,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5. 其他法律上的不可分割因素

此外,在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中,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上的不可分割因素,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起诉方的起诉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者诉讼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情况,法院都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总之,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在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充分审查,同时也保护了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手段。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

  1. 民事诉讼的合法性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合法性原则要求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合法的诉讼主体、合法的诉讼请求等。如果起诉方的起诉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法院有权进行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2. 事实和证据的完全审查:一审裁定驳回起诉需要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如果在一审阶段无法确切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的主张,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3. 诉讼时效性原则:民事诉讼的时效性是一个重要的原则,起诉方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4. 法定诉讼顺序的要求:在起诉中,起诉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定诉讼顺序进行起诉,违反法定诉讼顺序的起诉行为,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5. 其他法律上的不可分割因素:一审裁定驳回起诉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上的不可分割因素,例如,起诉方的起诉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者诉讼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情况,法院都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是一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对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进行充分审查,以保护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因此,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告方,在进行民事诉讼时,都需要充分了解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基础,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不予受理裁定与驳回起诉裁定的作出主体?

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书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六、裁定驳回起诉的期限是多少?

之后的程序等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通知你就行。一般这样的事情不需要开庭,你将你的证据和上诉状交上去,上级法院审查后可能会直接下裁定。所以,你只有等~另外,如果超过起诉期限,是除诉期的话,你有什么理由都不会成立的。

七、驳回起诉是应当裁定还是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后,除非有新的证据,否则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驳回诉讼后可以再次起诉,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区别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八、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

在民诉法中,裁定驳回起诉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这项法律规定确保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裁定驳回起诉的决定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经过权威机构的审议和判断。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发现起诉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或者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可以裁定驳回起诉。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庭不会花费时间和资源审理没有合法依据的案件。同时,对于恶意提起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裁。

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起诉没有事实根据: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书中所陈述的事实不能经过证据予以证明或者不存在。
  2. 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原告所要求的权益在法律上并无保障。
  3. 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形式:原告在诉讼请求的内容、方式或者其他与诉讼程序有关的要求上存在违法情况。

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定驳回起诉。有时候,起诉的目的可能是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或者为了恶意诋毁被告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义务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意诉讼的侵害。

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程序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审查起诉状:法院首先会审查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要求。
  2. 听取意见:法院会听取原告和被告的意见,了解双方的观点和诉讼请求。
  3. 查证事实:法院会进行调查和审查,确认原告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法院在审查过程中认定起诉没有事实根据、法律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做出裁定驳回起诉的决定。

裁定驳回起诉一般是在诉讼初期进行的,以便及时终止没有法律依据的案件,减轻法院工作负担。如果原告对法院的裁定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上诉程序在民诉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裁定驳回起诉的意义和作用

裁定驳回起诉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意义和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保护被告合法权益:裁定驳回起诉保护了被告不受无理诉讼的侵害,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节约司法资源:裁定驳回起诉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避免为没有合法依据的案件耗费过多资源。
  • 防止恶意诉讼:裁定驳回起诉对于那些滥用诉讼权利或者恶意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可以有效遏制恶意诉讼行为。

总之,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确保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防止了恶意诉讼。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做出裁定,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和高效。

九、新民诉法裁定驳回起诉条文?

简单地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系指法院经过实体审理后发现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或法律依据不充分,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裁定驳回起诉,指的是法院认为不需要实体审理,原告的起诉行为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

十、驳回起诉裁定书范文怎么写?

根据最高院下发的裁判文书样式,其中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格式如下: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原告基本情况被告基本情况(阐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在裁判文书样式改革实践中,此项形式多变,但也不离主题)

本院认为:

———(说理)———依据————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结果就只须一句,至于作出此结果的理由已在本院认为阐明)

如不服本裁定的上诉事项——审判员名称落款日期书记员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