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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机构与工伤定点医院区别?

交通事故 2025-03-09 09:32

一、工伤医疗机构与工伤定点医院区别?

有区别。

一,工伤医疗机构是由省部级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伤人员进行专业鉴定审核认定,裁定工伤人员等级相关疑难问题并确定一定数量的医院收治工伤病人。

二,工伤定点医院是根据工伤病人的分佈情况确定一定数量的医院作为工伤定点医院,主要任务是收治工伤病人,按照省工伤事务管理处的规定审核工伤病人住院,出院,结算等工作。娄底市就确定了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和娄底康复医院为工伤定点医院。

二、交通事故住院工伤赔医疗费吗?

不赔。

如果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撞伤,本人不承担主责,或者全责造成工伤和交通事故的竞合,理论上可以要求双赔,但是现实中能够双赔的项目很少。如果交通事故肇事一方,已经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贴,交通费等损失,就不能再要求工伤赔偿。但是如果构成残疾,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残疾赔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

问题是: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答案是: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已经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重复报销,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也就是说,可以得到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

二、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已经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伤害赔付后。

(一)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事故,当然还可以获得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给予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相关赔偿。

(二)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相关赔偿费用。

三、遭遇交通事故,依法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赔偿以后。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再向参保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主张给予工伤的其他相关赔偿。

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当然就要获得保险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收纳工伤保险费,当然不会支付工伤赔偿费用;

认定工伤事故相关赔偿费用则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并不影响双重赔偿。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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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总额如何补差?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总额补差,应理解为相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参与总额补差,而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应分别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特有项目,受害人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这些赔偿,工伤赔偿中没有与其相对应的项目,不能计算到总额补差的范围内。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这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在工伤赔偿中有性质相同的项目,应作总额补差。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属于工伤赔偿中的特有项目,用人单位应负赔偿责任,不能参与总额补差。

五、交通事故与工伤同时存在怎么处理?

1)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2)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怎么走:

工伤认定的流程为: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等。

六、工伤与交通事故出院需要什么手续?

出院需要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出院证、病假条等,同时复印病例.

交通事故,病人出院后,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七、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冲突的原因?

因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同时存在的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二者不能相互挤占,《社会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受伤的员工,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严格依法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申报,已经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因此既申报工伤保险又申请报销医保是行不通的。

八、河北省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河北省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八)死亡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

  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住宿费=150元/天×住院天数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九、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误工费?

1、工伤同时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需要依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1)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减少的数额进行计算;

(2)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同时是交通事故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根据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工伤同时是交通事故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十、广东省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

需要分别根据不同的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两个方面具体的解释:

1. 工伤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了工伤,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残程度、工资标准和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等因素进行计算。如果受伤员工无法从工作中获得收入,企业还需要支付失业保险金。

2.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人员受伤,应由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损失工资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如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员工同时发生了工伤和交通事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两个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员工可以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操作建议,建议咨询有关律师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