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中是先确定责任认定书还是先定?
一、交通事故处理中是先确定责任认定书还是先定?
民事诉讼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而人身伤害则应在1年内起诉 参考: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行):第168 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 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从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次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受害人会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立即起诉,这样的好处是肇事方的财物如汽车等仍在公安机关扣押法院财产保全执行比较容易。一般交警会在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发后3日放肇事方的车所以应当提前准备尽早起诉。当然如果申请了交警队调解则按照公安机关的调解协议办理。如果调解不成则可以另行起诉,但这样的话一般肇事方的车已经被交警部门放车了,不利于起诉以后法院的执行二、交通事故中社保怎么办?
因交通事故受伤,社保不负担报销。如果需要报销则那这事故单,去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当然前提是你投保了车内人员险,如果没有,那么由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负担。
三、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扣了怎么办?
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
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吧车提车,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四、交通事故中全责方保险不够赔付怎么办?
你有权利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只保交强险的话,伤残金的赔偿上限为11万,医疗费上限为1万,建议你直接联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更快拿到赔款,但金额就需要看你的实际损失了。
如果对方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没钱赔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你进行全额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每个省市的标准不一样,所以无法给出具体数字,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伤残是10级就×10%,9级×20%,每升一级乘的百分比增加10%)
8,后期治疗费
9,精神损失费
另外赔偿是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超过的按照责任承担
、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六、交通事故中没有手续的车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没手续的车被查扣后的处理办法:
1、在事故中本来没有责任,但是属于无照驾驶报废车辆(做配件车使用即是报废车),因此要承担无照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违法行为。
2、可以提供二手车市场开具的发票拿车,但是却无法上路行驶,找能找个车子去拉回来,也无法上牌。
七、交通事故中尸体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尸体无人认领怎么办?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民政、公安、卫生、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在处理无人认领尸体工作中的职责,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以下两种情况,在公告期届满仍无家属、单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
(一)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
(二)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的尸体。
第三条 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四条 在医院以外死亡的尸体,由公安部门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八、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中死亡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也要承担一半吗?
要回垫付的丧葬费是不可能的,只要先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就可以了,等待死者家属向你主张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支付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同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对上述赔偿费用承担一半的责任,所垫付的丧葬费还不足以支付死者的赔偿金。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8、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九、交通事故中,一方总是不到,不配合怎么办?
1.“连环追尾(本人及对方均有一定的责任)”,你主责?对方不签字,你签就行。
2.凭你签字,找保险公司,要求出面担保,领取车辆和驾照后走人,等待后续处理再到场。
3.现场没有逃逸,事后不到场不属于逃逸。 3.“维修人员说要修需要4000多大洋”,有车险可放心,够赔偿。
4.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说明对方不服,可以在十日内提出复议,过期自动生效。
十、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治愈后伤者不出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受伤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应对措施:
一是,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二是,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三是,与此同时你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四,以医院的意见为准。对于人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五,其次,交警扣车的目的是对车辆技术状态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进行检验,既然已经报警处理了,那么交警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按你所描述的现场情况,你的车已经是停住的了,那么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那么交警是没有理由扣你的车的。
六,你的车应该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不管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是应该赔偿的给伤员的,这是这里交强险的目的。
七,所以你根本不用着急,只要及时催促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知道自己所负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就不怕对方耍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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