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好要起诉,法院能扣车吗?我们可能胜诉吗?
一、出了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好要起诉,法院能扣车吗?我们可能胜诉吗?
车友,如果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双方因在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大多受害者都会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那么,在诉讼期间,法院只有两种情况下才可能扣车:
一是,原告地提起诉讼的同时,就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就可能是会扣车的。
二是,因为,只有在通过法院判决生效后,肇事方因无赔偿能力,不能履行义务,经过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后,才可能将车子作为抵押品进行封存。最后,因加害方无力赔偿后,才可能将车辆拍卖后,将车款作为赔款支付给原告。 因此,在大多数的案子中,不是只要走法律程序后,法院就会扣车的哈。
二、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好,可以报110吗?
可以的。双方损伤都不大,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或肇事严重报警,按责任划分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好交警会如何处理?
事故处理和赔偿处理是两个概念。对于交通部门,主要责任是认定双方的责任,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下达后,交通部门的工作也就搞一段落。
至于赔偿问题,交通法上是这样规定的“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安全法实施细则上又进一步规定:
“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至于扣留车辆和放还,目的不是为了赔偿争议的解决,交通法上规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至于争议的伤者赔偿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解决,而不是当时人自己的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规定: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还规定:
“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后关于押金,不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权利,应该属于当时人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自愿选择。
建议楼主认真理解相关法律,整理和完善所有证据,如果证据合法仍然觉得对方欠付赔偿,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四、撞了市政护栏协商不好扣车吗?
不会扣车的,只要车子保了保险,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五、因交通事故双方协商好了并签了字,交警还有权扣车不放车吗?
事故发生后,交警扣押了车辆,但事故的双方就事故中的赔偿和责任划分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交警就应该出具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警就无权再继续扣押车辆了,应该在下达责任认定书的同时就放车,但这种情况只适合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是没有人员受重伤或者死亡的,要是哟重大伤亡的,还是不能放车,要对车辆做出鉴定后才能放车。最后还有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六、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多久受理?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公民的起诉权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只要符合起诉形式要件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七、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协商拍视频吗?
交通事故双方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事故不大最好走快速理赔,拍照片视频都可以的。
八、继承遗产时双方协商不好怎么办?
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您大伯大姑想继承您奶奶的财产,您也可以用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您奶奶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九、交通事故扣车单丢失,怎么取车?
交警会开放车单
十、交通事故一方酒驾扣双方车吗?
是否扣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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