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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扣了怎么取车?

交通事故 2024-08-19 20:01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扣了怎么取车?

1、电动车被交警扣了取回来的流程如下:

(1)到交警中队交罚款,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

(2)携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到停车场寻车;

(3)找到车辆后,停车场人员要核对电机上钢印号码与合格证相符后才能放行;

(4)放行前要交拖车费以及停车费,停车场费用交齐了才能拿车驶离停车场。

二、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交警把车扣了怎样把车提出?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时间管理规定如下:  

1、除无证、无牌等违法情形,或者为检验鉴定需要外,交警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2、因检验鉴定扣留机动车时限如下:现场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检验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结束鉴定,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接到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异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级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后另行委托检验机构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  

3、检验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交警必须通知当事人领车。

三、交通事故电动车被交警扣了,要发票领车?

这种情况是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手续,证明车辆的合法来源,提供这些证明之后就可以取回电动车。交警是依法办事。

四、交通事故交警把驾驶证扣了,怎么办?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交通事故中被起诉了,法院把车扣了,有停车费么?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六、长春交警把我的电动车扣了不给怎么办?

带上购车发票、合格证和交警开的违章处理单据到所辖交警队接受处罚。不交罚款你是取不了车的。

七、电动车被扣了罚款标准?

对于违规上路的非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八、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扣了怎么办?

事故后车被扣押,主要是要给汽车做鉴定,提车有两种方式:

一是双方要是协商一致,达成和解,走简易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后就可以立即放车。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出来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车了,这三天是留给受伤人员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果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证金,也可以吧车提车,要是对方没提出财产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把车提走了。

九、出交通事故后车被交警扣了怎么取出?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一是等交警处理完先关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二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提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受害者如果担心将来的执行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扣押肇事车辆,直到最后判决生效拍卖执行。

十、交警把车扣了怎样把车提出来?

  公安交警部门在作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