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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交警还不放车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5-02-06 13:32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交警还不放车怎么办?

责任书下来满5日交警不发放扣押证件就向上级部门投诉。根据交通法规定,责任书下来交警5日必须发放扣押物品。但是,如果事故责任大,扣驾照12分以上的,交警可以继续扣押证件,此时投诉没用。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交警不放车怎么投诉?

投诉也没用啊,车子你提走了,你不给人家修车,或者看病,交警去哪找你?

三、出了轻微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交警不放车,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四、三轮车交警不放怎么办?

三轮车交警不放如果不违法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签了交警不放车这样合法吗?

我不知道你们温州是如何处理的,我可以提供给你上海的处理方法:一般来说,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该放车的,而且你已与对方将赔偿事宜协调完毕,可以认为是事故处理终结,但是要看你的调解书是如何签定的,是不是有后续的赔偿问题,如果没有后续的赔偿事情,应该是要放车的,如果有后续的赔偿事宜,你也可以申请提车,条件是:你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担保书,如果是单位的车,可以让单位出据担保书,这样就可以拿车了,处理事故的交警放长假不是事故不处理的理由,你可以向事故组的领导申请该事故的继续处理,再不行可以向当地的督察部门反映,应该很快会有回复的.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交警队不放车怎么办?

如你所说1对方应该是主责及以上,混合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且无证驾驶,行人没有明显过错基本全责,但是如果积极赔偿争取谅解交警可能参与调解定同等责任从而免于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2对方主责及以上的话交警会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能不能被判刑要看法院,法院判不判说到底就是看赔偿到不到位你们谅不谅解3交警会以交通肇事罪提起诉讼,判不判第二条我已经说了。最后,节哀,振作起来冷静点好好处理接下来的事宜吧。

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警不放车有什么法律依据?

供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对此拖延办案行为,可向其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及时解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因此,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

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 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

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

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交警队不放车?

谢邀!

这事儿我没遇到过啊,3年前我在高速上遇到连续追尾,前车的一位老太太出事之后觉得头晕,我就让老婆带她去医院了,然后我处理交通事故。当时他们刚到医院还没就诊,事故认定书就开出来了……交警根本没有提作证的事儿啊。

要不你投诉试试看?或者先咨询一下相关人士,比如认识的交警或者律师。

至于伤者的证明要不要我不清楚,反正我那起事故是不需要的。但如果说对方车辆司机不配合,这绝对是推脱!交警都出了现场,该拍的照片应该也拍了吧?跟司机配不配合有什么关系?该怎么认责就怎么认责呀!

九、交通事故后交警通知去验车,怎么处理?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直白的说,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

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要求交警放车,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

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

交警是无权以赔偿未谈妥为由扣你的车。遇到此类问题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如果不给解决,建议你到交警局信访办投诉(也可直接找该交警的领导咨询)。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最多20天,没特殊情况,超过时间就可以投诉了。

十、发生交通事故有保险交警扣车合理吗

在我们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一种难以避免的情况。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和交警扣车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问题。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可能会产生疑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险的情况下,交警扣车是否合理呢?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保险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保险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的方式,它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受损车辆提供修理或替换的费用,同时也能为受伤的人提供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的赔偿。保险的存在可以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让受损的一方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交警扣车的合理性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交警扣车的合理性。交警扣车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有权要求当事人暂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以便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交警扣车的目的是为了保持现场的完整性,以便有效地收集证据和了解事故的真相。通过扣车,交警可以更好地保护现场,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发生交通事故有保险,交警扣车是否合理?

现在我们来回答最初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有保险,交警扣车是否合理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警扣车是合法合理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有权要求当事人配合进行调查,包括扣留相关车辆。其次,交警扣车可以确保现场的完整性,保护证据的原始性。最后,交警扣车还可以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当然,在进行交警扣车时,还需要注意一些情况。首先,交警扣车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的,不能过度扣车或滥用扣车权力。其次,交警在扣车时应该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益和义务。最后,交警在扣车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

总结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有保险的情况下,交警扣车是合理的。保险可以为受损的一方提供经济补偿,而交警扣车可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保护现场的完整性和安全。然而,交警在扣车时也需要在合理范围内操作,并向当事人明确说明原因和相关权益。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中保险和交警扣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