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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鉴定意见书特点?

交通事故 2025-02-05 16:17

一、痕迹鉴定意见书特点?

鉴定意见所要解决的是刑事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如死因鉴定,笔迹鉴定、法医鉴定,伤情鉴定,会计鉴定、微量元素鉴定等等,因为专业性强,一般人缺乏专业知识,很难对之作出判断,而这些问题对于刑事案件的定性又是至关重要的,需要专业人士依据专业知识对之作出判断,以供司法部门办案时加以参考。

故《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要求,比如要求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鉴定资质,要求鉴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等等,其目的在于保证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确保鉴定的权威性。

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用作鉴定的手段越来越多。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

1.法医鉴定指运用法医专门知识,对尸体与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别与判断。其中包括基因(DNA)鉴定、死因鉴定、伤害鉴定、血型鉴定等。

2.司法精神病鉴定确定被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程度,从而确定鉴定对象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

3.痕迹鉴定对与案件有关的指纹、脚印、交通工具印痕、犯罪工具破坏痕迹、弹头及枪支膛线等,与嫌疑人和嫌疑物的相应部位进行对比,作出是否同一的鉴定结论,以确定犯罪人和作案工具等。

4.笔迹鉴定即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5.司法会计鉴定。

即对与案件收支是否平衡以及资金的流转等,以帮助司法人员查明是否有经济犯罪情况等。

6.毒物和司法化学鉴定。

即通过对可疑物质、药品、毒物进行分析化验,认定被检验物的成分、含量、作用等。

7.一般技术鉴定。

对案件中涉及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航空、建筑等各种专门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以确定事故以及其他特定事件发生的性质、原因与后果等,为确定责任事故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知提供依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施工事故责任认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由谁申请?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专家进行检验和鉴定。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由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的专科医生或者专业司法鉴定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最新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最新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技术勘查规范》。这个标准是由公安部制定的,于2016年发布,旨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对车辆和人体痕迹的鉴定标准。其依据国内外研究成果和法律法规,严格要求现场勘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勘查结果的准确和公正。同时,标准中也规定了痕迹的保护、采集、封存和送检等环节,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技术和法律的不断变化,标准内容在实践中会做相应的修订和更新,因此从业人员需要及时跟进最新版本的标准,以保持专业素养并提高工作效率。

四、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准吗?

所谓交通事故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形成的一切痕迹,具体指在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的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相接触和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形象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 二、交通事故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采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五)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六)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机构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划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治理办法的有关划定,交通事故检修、鉴定要实行专业化,即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修,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使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可以依法成立专门机构,并主要承担事故调查所需要的鉴定;

为使案件处理公正、公平,伤残评定、车辆评估、司法精神病鉴定可以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同时,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存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应予以宣布,办案单位可以向当事人先容这些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六、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证怎么考?

车辆痕迹检验鉴定工程师证报考条件1、初级。

初级只要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就可以报考了。

2、中级。

中级需要年满18周岁,同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2年可以报名参加。

3、。

需要年满20周岁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满4年,获得过一等奖可以报名参加。

七、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应该去哪个地方做鉴定?

可以找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先停车,再报案,抢救伤员等等。已参加保险的车辆和人员还要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般情况下是先进行报案处理,然后找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广东这边的可以找广东衡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申请交通事故成因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等

八、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结案吗?

答案是:一般不是的,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还有涉及赔偿问题。

1、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要送达给所有当事人,因为当事人是该起事故的受伤者,属于事故当事人,因此交警应当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如果要想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必须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是乘客,交通事故又不是乘客的行为造成的。因此乘客是不负事故责任的。乘客的签收行为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2、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故赔偿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结案与损害赔偿的结案也不是一回事。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中,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但没有《结案书》。从处理程序的先后关系来讲,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在先,协商调解事故赔偿在后。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天内,可以向交警就赔偿事宜提出调解的申请。但必须各方当事人都提出调解申请,否则交警就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3、当事人已花的医疗费是属于垫付款,最终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机动车的保险情况,确定合法的赔偿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已垫付医疗费的实际赔偿人。

4、当事人作为乘客所受的伤害可以通过两种法律关系处理,一是按客运合同关系以乘客身份起诉公交公司,二是按侵权关系以第三者身份起诉交通事故责任方。如果伤情轻微,相关责任方能够赔偿当事人医疗费、适当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就通过交警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解决了吧,也不要搞得太复杂了。

九、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时交警会在现场吗?

  交通事故,在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的应由交警办案民警完成。如果对事故车辆进行车辆技术检验鉴定的(即验刹车,方向,灯光,计算事故车速)应由交警委托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完成。不过,这些都是提前要由交警部门通知其检验时间,要求其到场见证。如通知了,但当事人介时不到场就是当事人的责任。但如交警没有预先通知,则有办案程序有错之嫌(没有履行告知权)。  所以交通事故碰撞鉴定是否需要当事人在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十、交通事故中鉴定痕迹都包含什么内容?

1、车辆类别鉴定:是指运用专门工具、测量仪器和技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车辆类别进行检验和鉴别。包括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鉴定。

应用场景:对涉及事故的电动车进行车辆类别鉴定,明确道路行使权利、正确划分事故责任。

2、车辆安全性能鉴定:是指运用专门工具、测量仪器和设施,对车辆的各种性能进行检验。包括事故车辆制动性能检验、转向系统性能检验、灯光信号装置技术状况检验、其它辅助系统性能检验、车辆发生事故时承载状况检验等具体鉴定事项。

应用场景:判定事故是否为车辆自身失控造成。

3、车辆状况与事故关系鉴定:是指通过对事故车辆性能及损坏零部件的检验,结合事故现场路面痕迹,推断其与事故发生的关系。

应用场景:保险赔付中,判定车辆零件损坏是为事故造成、是否存在新旧伤一起索赔的情况。

三、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

应用场景:对肇事车辆进行车速鉴定,判定是否为超速行驶,为划分事故责任提供依据。

四、事故形态及过程鉴定

是指根据路面痕迹、车辆痕迹、受害人伤情和其他事故现场信息,运用有关科学知识、技术和方法,对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的状态、行驶方向和轨迹、接触部位和角度以及当事人位置和姿态、事故顺序、事故现场位置(碰撞点)、事故现场残留物等事故形态、过程和原因进行勘查、检验、鉴别和判断。

应用场景:交通事故主体责任确定、对事故车驾乘关系有争议、保险理赔中伪造车祸骗保等。

五、车辆火灾鉴定

是指根据车辆的结构特点和燃烧状况,对车辆火灾的起火部位和原因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包括以下鉴定事项:

1、车辆起火部位鉴定:是指根据车辆燃烧状况、车辆本身的结构特点和火灾蔓延痕迹、车辆各部位燃烧强度,结合车辆自身可燃物的助燃程度,对车辆火灾的起火部位进行鉴别和判断。

2、车辆火灾原因鉴定:是指根据车辆燃烧状况,在确定起火部位的情况下,通过对该部位零部件易燃物进行检验,对车辆火灾的成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应用场景:保险理赔中,对车辆进行起火原因鉴定,判定车辆起火原因是人为点火还是碰撞起火还是自燃,提供理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