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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要找律师打官司,交警队有那种值班律师可信吗?

交通事故 2025-02-02 06:54

一、出了交通事故,要找律师打官司,交警队有那种值班律师可信吗?

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律师资格,但是一般有资质的律师都没问题。

可以做一下比较

二、交警队有免费的律师吗?

你想多了。交警队就是交警队,只管交通安全执法,跟律师搭不上界,交警队更不会设有免费的律师。要找律师,都在专门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如果找免费的律师,那只能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会安排或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这个就是免费的律师。

三、可以委托律师一起去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吗?

这个是可以的,律师就是代表你的,在你聘用律师期间,律师就是你,律师说的所有话都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就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那时没得商量,律师也不行,划分责任是交警的问题,律师代表你也只能是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可以要求交警调节,但协商不成的,还是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四、交通事故出院后理赔时间有规定吗?

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车祸出院后去理赔的时间分两种情形:

第一,不构成伤残的轻微交通事故,出院后即可向保险公司理赔或要求肇事方承担损失;

第二,构成伤残的较严重交通事故,一般在3个月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或要求肇事方承担损失。

第一种情形的原因在于:不需要等待3个月许的伤残鉴定时间,同时医疗已经终结,赔偿项目和数据已经确定,可以即时理赔或索赔。

五、负责舟山交通事故的律师有吗?

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很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我平时也做这块的业务

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队有责任吗?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队如有违法行为,就有责任,会给予相应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3、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警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会依据违法行为,对违法人员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出具处罚决定书。

        只要没有违犯上述各项规定,那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队就没有责任。

七、交通事故出院在家休养有护理费吗?

法律分析:有的,即使在家休养,只要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应当给付护理费的情形,都有护理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八、交通事故出院再住院与赔偿有联系吗?

只要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治疗费用都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这个没有次数限制

  交通事故引起纠纷,双方无法就赔偿金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把肇事者、车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后续再发生相关治疗费用无法协商,可以再起诉

  相关赔偿项目、标准,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8-35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九、出了交通事故和交警队有什么合同要签吗?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要去交警队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队签署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十、发生交通事故后,去交警队提车有停车费吗?

按照国家新的行政法规定,交警事故发生后,交警扣押车辆后,在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前,不应该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由于事故双方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及时提走车辆的,应该收取停车费。

像伤者保全了肇事车辆,那么被保全的车辆就不能提车,这个时候继续在停车场停车的,可以收取停车费。但是,目前有很多地方都不执行国家的规定,交警以没有停车场为由,只要扣押车辆就收取停车费,事故处理完毕后,你不交停车费就不放车,遇到这样的,可以先交停车费,保留好票据,车辆提出后,到法院起诉交警队,法院就会判决交警返还多收取的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