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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堆放沙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

交通事故 2025-01-31 04:00

一、在公路上堆放沙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

在公路上堆放沙子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以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二、在公路上堆放沙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在公路上堆放沙子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以下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三、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应抢救?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问二要打一一O报警,并打一二O电话求救,按照急救常识进行急救,对出血人员,要尽可能先止血,对骨折人员不明情况不要乱动,急救车到大上现场后,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四、雇工在交通事故中对他人造成损失应承当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据最新消息,拟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即地铁、城铁等)、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雇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或其他车辆,不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雇主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付。

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员方无责,雇主在对雇员赔偿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

五、在空气滤清器里放沙子对车会造成什么影响?

如果从外面进入空滤没什么危害,会被滤芯阻挡,严重时会影响进气量,需要勤换滤芯,如果进入燃烧室就麻烦了,会加速气缸,活塞环,活塞和气门的磨损,导致烧机油,压缩比下降,油耗过大行驶无力,严重的不着车。

六、在红绿灯路口停车上下人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吗?

一、在红绿灯路口上下人肯定是违章行为,要扣分罚款的。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此类情况属于违章行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七、在银行附近马路上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能看到银行对着马路的监控录像?

你好。首先需要确认银行的监控是否能够拍到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如果能拍到且那个监控录像对这起交通事故有很大的证据作用,法院可以去调查取证……但是这个监控录像是需要警方和银行取得联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才能看.个人是无权提取银行监控录像资料的.

八、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违章造成一人死亡的司机在责任认定下来之前是否要拘留呢?

是否拘留需要看初步的责任分析。如果司机明显严重违章,可能承担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可以的立即拘留。如果责任不是很明确,需要调查、鉴定鉴定后,再根据最终的责任认定决定是否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涉嫌人进行刑事拘留,但也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建议肇.事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争取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置?

朋友,对于你所提出的“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置”的问题,一般来讲有两种方式:

一是,是否采用公了,还是私了,如果是损失不大,责任清楚,可以私了结案,自己愿意自掏腰包,给钱走人即可。

二是,采用公了的方式也有两种形式,在城市和设有交警的快处中心的地区,可以采用“快处”方式;也可直接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请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再通过双方协商,自己达成协议后,根据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可。

总之,这一类型的轻微交通事故解决难度较小,双方达成协议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事故的双方以搁平为前提,不管是公了,还是私了都是可以的。

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由第三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十五、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