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结案的判例是法律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结案的判例是法律么?
不能,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判例在审判中只能是参照,不作为判决的依据,没有法律支持的。比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民事诉讼方面,不同类型的诉讼也有相类似的规定,都是不包括判列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广大民众带来了一定的便利和指导。作为法院发布的权威文件,这份标准对于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发布,旨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份标准明确了各类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使得裁判更加公正、合理,也有利于推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制度的逐步完善和规范化。
通过公布这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为相关部门和司法工作者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提供了明晰的依据,也为广大群众在交通事故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 标准适用范围:覆盖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多个方面,确保当事人的全面赔偿。
- 赔偿标准界定:明确了各类损害的赔偿标准,细化了赔偿计算方法,有利于裁判统一。
- 举证责任规定: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举证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明确责任划分和保护合法权益。
- 赔偿程序规定: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的审理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这些内容构成了最高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指导意义的重要基础。
未来的展望
随着社会发展和交通事故案件的增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完善和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这一标准时,也应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需求。
通过不断地修订和更新,最高人民法院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将更加贴近实际情况,更加符合公正裁判的要求,也更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标准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保障。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该条是关于交强险赔付责任方面的规定,主要解决投保人是否可以转化为“第三者”的问题,即投保人只要不是本车的车上人员,都可以成为交强险的第三者,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最后一句中“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是指投保人在车上的,不能得到交强险的赔偿。
投保人通常是车辆所有人,也可以是管理人,简单点说就是为该车辆在保险公司买保险的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这里的受害人就是交强险中的“第三者”。
上一篇:刹车失灵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