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要利息吗?
一、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要利息吗?
不一定。如果调解书上有约定,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向其要求支付利息。如果调解书上没有约定,只有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债务利息是多少?
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利息除了正常利息外,还有罚息,即迟延履行金,标准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三、民事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再起诉吗?
1、不能再次起诉,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进一步加强执行措施;
2、你们可以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尽量查找对方的财产线索,有利于你们的债权实现。
法院对案件的调解,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之后,法院是以出具调解书作为结案标志的。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对方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法院调解后对方不履行找原法官吗?
不用
如果法院调解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是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生效后不得上诉。
五、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我的理解是:必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33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53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代理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出申请。第354条 两个以上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的,各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其中一个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两个以上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356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第357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第358条 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情况时,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对案件进行核实。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向调解组织核实有关情况。
法理依据:1.司法确认的优势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然要是带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调解法》第33条第2款: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是不具有这种效力的,这时候,人民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和当事人『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质上没啥差别,仅具有类似合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获得(带有执行内容的)胜诉判决,依据该胜诉判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可以省去中间的法院审理环节,直接跳到强制执行;此外还起到有效避免当事人反悔的作用。司法确认这么好,那大家都来确认了,法院的工作量会很大,为了减轻法院负担,需要设置一定的门槛。2.节约司法成本。量:通过立法设置门槛,减少进入法院审查的量。质:经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比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协议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容易符合法律规定。六、调解协议生效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只要有财产,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财产进行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强制执行是不能强制人身的,也就是说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如果被执行人的确是无力偿还的,只能裁定执行中止,等有财产时和恢复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控制人身自由的.否则是侵权,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如果是被执行人故意有钱逃避执行,那法院就可以进行罚款和拘留了,即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了.这时性质变了,被执行人是妨碍诉讼.) 法院会执行您的银行存款,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七、达成调解协议后不服或不履行怎么办?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后不履行,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仍然按照原判决书执行。调解书后没有申请执行,达成协议又不履行的话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按原调解书申请执行。不用对该协议另行起诉,后来协议不履行扔具备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八、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多少钱构成判刑?
借钱没钱还,属于借贷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法院在没有办法执行到你钱的情况下,会裁定执行中止,也就是先不执行了。等对方发现你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叛刑。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九、交通事故法院调解后不赔钱怎样?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往往先会通过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去处理纠纷。以调解协议的方式去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确实具有很多优点,但是,协议都有“不履行”的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后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一旦不被履行,那么如何救济呢?
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法院后,受害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诉讼:
1、拟定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事情经过,责任认定及所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等内容。
2、去法院立案、缴纳案件受理费。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材料。
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原告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出庭应诉,否则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十、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
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
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是指在某个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成功中标,但中标后的采购合同却未能得到履行。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不仅给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还损害了招标方的声誉。
对于投标方来说,中标后的采购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合同,其履行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益。然而,有时招标方在中标后可能会出现种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违背合同约定、临时更改合同条款、资金链断裂等。当投标方发现招标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的风险
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会给投标方带来严重的经济风险。投标方对于中标后的采购合同有着一定的依赖性,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如果招标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投标方将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损失巨大的情况。
此外,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还会给投标方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在商业活动中,声誉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投标方频繁遇到中标后的采购合同不履行问题,可能会导致其他招标方对其信任度降低,影响业务合作的机会。
如何应对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
当投标方发现招标方不履行中标后的采购合同义务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 与招标方协商解决:首先,投标方可以与招标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并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有时候是因为一些误解或临时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通过有效沟通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
- 依法维护权益:如果与招标方无法协商解决,投标方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申诉,并寻求法律支持。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可以通过维权行动来提醒其他潜在的投标方注意招标方的履约能力。
- 寻求替代方案:如果发现中标后的采购合同无法履行,投标方可以寻找替代方案来减少经济损失。可以考虑与其他招标方合作,重新投标或寻找其他商业机会,以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
防范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的方法
为了防范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的风险,投标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 审慎选择招标方:在参与投标前,投标方应该对招标方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其信誉、履约能力、资金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只有选择有信誉、能力良好的招标方,才能减少合同不履行的风险。
- 明确合同条款:投标方在中标后,应该与招标方明确合同条款,包括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同时还应该合理设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
- 保留证据:投标方在中标后与招标方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应该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邮件、合同等。这些证据可以在发生合同纠纷时用作支持,有助于投标方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
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对于投标方来说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会给企业带来经济风险和声誉损害。投标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如与招标方协商解决、依法维护权益以及寻求替代方案。为了避免中标后采购合同不履行的风险,投标方在选择招标方时要审慎,并明确合同条款,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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