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车祸车主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
一、2021年车祸车主不垫付医疗费违法吗?
不违法,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行了了。
二、肇事者有保险不垫付犯法吗?
不犯法。严格意义上,肇事者没有完全垫付的义务。你可以选择自己垫付或者通过交警的文件,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或者,社会基金垫付部分。
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 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三,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不得提起上诉,但可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复议撤销先予执行裁定的,应执行回转,将已执行的财产返还被申请人。
三、小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用由谁先垫付?
事故对方没有责任垫付医疗费用,所以剩下的就是伤者自己垫付了。如果数额较大伤者经济有困难,可以要求交警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一部分费用。
四、交通事故垫付的医疗费保险公司能报销吗?
交通事故肇事方为伤者垫付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垫付医药费需要跟保险公司协商追回,如协商不成功需向法院起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五、保险公司不垫付康复医疗费可以报警吗?
可以。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先与肇事方进行沟通,看对方是否愿意垫付医药费,如果不愿意就报警,让警察来联系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进行垫付,警察通知比我们自己联系更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险公司通常不敢拒绝,否则可能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处罚。
有些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但通常只支付一万元,但有时一万元根本不够用,此时受害人可以拿医院开具的各种证明和费用凭据,以及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将肇事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先让保险公司把理赔款付了,所以不用担心伤情耗不起。
六、平安车险出交通事故后伤人会垫付医疗费吗?
平安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自己垫付。一般来说,对于车险中的损失或者人伤医疗费用,并没有强制说必须要车主自己或者第三方进行垫付,只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理赔款需要车主上交的修车发票和相关资料后才能进行赔付,因此修车费需要 先行垫付,但若是车主需要承担的车险赔付经济压力过大,也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一般支持保险公司人伤抢救费用垫付。
七、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不赔偿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不赔偿,当然只能由自己先垫付。
治病第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健康。除了交通事故,首先是住院治疗,对方垫付费用当然好,如果对方不垫付,认为医疗费由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你自己就只能先垫付费用治疗,保存好票据,治愈好,如果对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八、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后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要偿还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九、发生交通事故被起诉,请问肇事者可以不上法庭吗?
要看肇事者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不出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不出庭缺席判决。但是,如果被告已经聘请律师,并授权,开庭时律师到庭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则可以在肇事者不出庭的情况下正常开庭审理。
十、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前,必须由没有受伤的一方先垫付医疗费用吗?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关于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两种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做一系列的检验检测,如血液检测、车速检测等,并在最后一份检测报告出来后3日内作出最终的事故责任划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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