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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都到场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 2025-01-09 14:13

一、交通事故双方都到场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双方都到场主要是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步骤如下:

  一、报警、受理和处警

  1、报警和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必须填写《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认真做好以下记录:

  ①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③人员伤亡情况;

  ④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⑤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对于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或者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但是应当告诉报案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报案。

  2、处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指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

  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由其通知或者报告有关部门派人前往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到达时间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形态、初查后果等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增加救援人员或者装备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当再次报告。

  二、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三、现场调查(侦查)、取证

  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①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②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③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④其他调查工作。

  1、现场勘查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在交通事故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和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物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检验、鉴定

  在调查取证阶段,对交通事故中的人员、车辆、道路以及痕迹、物品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报告后2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1次为限。

  四、立案

  交通事故立案,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项工作制度。立案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前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予以立案。

  接着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或单位参与事故处理有关事宜。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一种多用途通知书,对不受理、不立案、不调解等事项都可使用。俗称“万能通知书”。

  五、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

  1、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2、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当场向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以1次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①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④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六、处罚裁决

  对交通事故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七、损害赔偿调解

  公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申请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并调解下,解决当事人有关损害赔偿争议的行政调解活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1、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

  ①当事人之间的协商;

  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④向保险公司素赔。

  2、调解的条件

  ①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②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调解的合意;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必须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④必须以法定形式,即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3、调解时限的起算和调解期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①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②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③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④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上述调解起算日开始后,在调解的期间内与当事人约定具体的调解时间、地点和方式,并于调解时间的3日前通知当事人。按规定应指派2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4、调解的程序

  ①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②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④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⑤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争议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不予调解的情形

  ①当事人未共同提出调解申请的;

  ②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③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④对交通事故认定(包括复核结论)有异议的;

  ⑤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6、在调解期间终止调解的情形

  ①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②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③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八、制作案卷文书

  交通事故案卷,是指将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总合。

  以上就是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流程进行。

二、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要双方到场吗?

不需要。交通事故救助金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后,受害人家庭困难,为了给受害人救治,国家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发生交通事故双方的投保公司都要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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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情况之一,无论是汽车碰撞、撞到行人,还是其他交通意外,当事人往往都会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处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的投保公司是否都要到场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双方投保公司的到场情况

根据我国的交通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将事故现场情况告知保险公司。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事人涉及保险责任的纠纷,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通报和索赔。因此,在交通事故过程中,保险公司是必然会涉及到的相关方。

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的投保公司是否都要到场,主要取决于各自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的双方都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的范围内,两家投保公司都需要到场。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点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保险,也是每辆机动车行驶上路时必须要购买的保险。该保险的主要责任是对于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赔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购买交强险是每个机动车所有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对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就可以进行赔偿。因此,当事人在购买交强险时,其实已经默认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调解、理赔等责任。

双方保险公司的协商

除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自当事人可能还购买了商业车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他险种。根据不同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各自的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各自的保险公司会进行协商和调解。双方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进行理赔,并最终决定赔偿金额。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各自保险公司的到场主要是为了了解事故的全貌和责任划分。另外,保险公司可能派出人员进行勘查,收集证据,以便后续理赔工作的进行。

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投保人进行赔偿。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负责对于符合条件的赔付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涉及到赔偿金额的计算、赔付方式、理赔的时效要求等方面。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赔案材料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处理,以确保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投保人的权益保护

作为投保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到场和理赔工作对于保障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与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在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过程中,投保人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措施和相关赔偿流程。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处理不满意,投保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总结

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的投保公司是否都要到场,主要取决于各自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保险,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双方保险公司都需要进行调解和理赔。

除了交强险,双方当事人可能还购买了其他险种,各自的保险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进行协商和调解,最终决定赔偿金额。

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交通事故,投保人的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投保人,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保障措施和相关赔偿流程,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一、   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不需要事故当事人当场,对方不去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但具体情况还要由交警部门认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交通事故结案双方都要到场签字吗?

交通事故结案时,双方必须要到现场签字。因为双方姐确定责任事故责任,且还要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确认,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责任明确。

六、交通事故法庭审理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一般来说,是需要原告和被告双方到庭的。但是,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当法庭明确某一当事人必须到庭而该当事人不能到庭时,该当事人将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审理后果。

另外,开庭时原告不能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缺席开庭。

七、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办理相关手续。首先,在购房前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接下来,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以确保房产的合法拥有和过户手续的顺利完成。

夫妻双方到场办理手续的原因在于房屋交易涉及到产权归属和过户流程,而夫妻双方作为房屋共有人,有权共同参与相关手续的办理。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办理相关手续,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手续,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事宜。

对于未婚、离婚等情况,购房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房产交易。在房产交易中,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如解除抵押、过户、租赁合同变更等。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相关部门或律师。

总之,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参与相关手续的办理,以确保产权的合法拥有和过户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未婚、离婚等情况的房产交易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八、调解需要双方到场吗?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场。

1,调解要双方自愿,如果调解成功并送达《调解书》,双方都不能再上诉。调解不成的话,除非原告撤诉,否则法院还会作出判决; 2,调解案件,法官会制作调解笔录,并在制作《民事调解书》后要求你签收一个“送达回证”。所以你即使开始的时候同意调解,只要看过笔录后不在笔录上签字,都可以反悔;法院会再作出判决。

九、理赔中心快速双方到场的要求

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很多人都会关心一个问题:在快速理赔中心的办理过程中,是否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您选择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理赔事宜,参与其中的双方将会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和您本人。这时,在双方面对面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与理赔员沟通,并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和证据,以加快理赔的进程。

理赔中心通常会要求您带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例如保单、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而双方到场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在理赔过程中的沟通顺畅,防止信息传递出错或遗漏,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然而,有些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在线理赔的服务,这意味着您不必亲自前往理赔中心,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或电话进行理赔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不需要到场,您只需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然后等待理赔结果即可。

那么,为什么有些保险公司仍然要求双方到场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 确认双方的身份和真实性:双方到场可以确保申请人的真实身份,避免他人盗用保单或冒充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
  • 更加方便的沟通与解决问题:面对面的沟通可以更加迅速和直接地解决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实时的交流和协商,以便更好地达成共识。
  • 防止文件的篡改和损失:有些理赔文件需要在双方亲自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到场可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根据不同的情况,快速理赔中心是否要求双方到场是有差异的。如果您选择线下办理理赔,双方需要到场以保证沟通顺畅和材料的准确性;而如果您选择在线理赔服务,双方不需要到场,只需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即可。

最后,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进行理赔,重要的是提前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要求,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这样,无论是在线理赔还是线下办理,都能更加顺利地进行,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十、交通事故堵车双方都不挪车怎么处罚?

机动车发生轻微事故不立即挪开导致道路拥堵的,交警到现场就要开罚单了。不挪移车辆的驾驶员面临200元罚款,要是还没有按照规定打双闪,放置警告牌,还将面临200元3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