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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被告着装要求?

交通事故 2024-12-22 16:58

一、开庭被告着装要求?

法庭是个严肃的地方,也是不能随便进出的地方,站在法庭上就有一种肃穆感,一种神圣感。

所以到达法庭的地方,他的穿着应该严肃得体,也不能够穿奇装异服,随便的裸露,那就是对法庭的不敬。

穿着得体大方,穿适合那个场合的衣服,穿显大气的衣服,不适合穿花里胡哨的衣服。

二、交通事故被告开庭答辩技巧?

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答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没有什么现成的技巧或者攻略

三、开庭之后,还能不能要求重新做伤残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保险公司在开庭时要求重新鉴定是否合法,可按上述两条规定进行衡量。另外,鉴定应当在医疗终结以后进行,当时的鉴定结论与现在的鉴定结论不应当存在差别。

四、交通事故开庭被告是否应到场?

交通事故开庭被告必须到场,不到场失去为自己辩论辩护机会,而且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场,法院同样根据事实依据判决赔偿金额而强制执行。

五、法院已经委托一次伤残鉴定了,被告能否要求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肇事方已经申请过重新鉴定了,法院指定的重新鉴定机构也是经过了小朋友方认可或抓阄决定的上级鉴定机构鉴定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可以再次鉴定了。另外疏通关系啥的这些没根据的事就别说了,交通事故里面大头都是保险公司赔,只要不涉及重伤及死亡,车主有必要去疏通关系吗?

六、开庭前被告可以要求法官更换吗?

可以换法官办理案件。但不是随意更换的,是有条件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七、被告人可以要求公开开庭吗?

要看具体案情,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八、如果要追加被告,是否得重新开庭?

  1、在诉讼过程中追加被告的,法庭应当延期审理,择期再次开庭。  2、追加被告后,需要向被告送达必要的法律文书,并给其准备答辩及证据的期间。所以,法庭决定追加被告的,应当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九、交通事故二次开庭被告需要去吗?

交通事故二审开庭,双方当事人没有到开庭现场的话,法院会按照缺席进行对当时人进行判决,针对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是有效的。

交通事故需要第二次开庭,就说明有明显的争议,或一方当事人不服交警的责任认定和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为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当事人到场或委托律师出庭。

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开庭多久结案?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