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不去签字怎么结案?
一、伤者不去签字怎么结案?
伤者不签字能结案,但是不适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理赔结案步骤?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怎么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但不是必须的: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四、交通事故出院结案时效?
这个不等的。
交通事故首先要定责。这个在交警队,一般半个月内出结果。交警队这边也算结案了。
然后是索赔,涉及到双方。如果协商一致,由保险公司赔就很快。如果协商不一致就要诉讼了。诉讼时间一般很长。有的官司也会打一年多。总之打完官司赔完钱就可以结案了。
五、交通事故处理结案,必须要本人去结案吗?
交通事故结案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去。交通事故结案分两种情况:
一、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二、交通事故双方达未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不结案有什么影响?
1、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
2、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1)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3)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4)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三条 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2)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七、交通事故报警备案不去可以吗?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处理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下次车险的购买费率,而且受害者也可能得不到肇事者的赔偿,保险公司也有可能会以没有处理好交通事故为由,不给受害者赔偿。如果立案了,迟迟不结案,还会造成自己的车无法驾驶上路和通过年审等。发生交通事故要报警,然后让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根据责任判定书协商赔偿。
八、论文答辩不去可以吗
论文答辩不去可以吗?
近年来,随着高校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论文答辩作为一项重要的学术评价方式备受关注。但是,很多学生对于论文答辩是否必须亲自参加存在疑惑,提出了疑问:论文答辩不去可以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论文答辩不去是不可取的。论文答辩是展示学生研究成果、发表自己学术观点的重要机会,也是对学术研究能力的考验。因此,作为一名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是必须的。
参加论文答辩的意义
1. 学术成果展示:
论文答辩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平台,可以向导师、评委以及同行学术圈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增加学术影响力。同时,通过答辩,研究生还有机会和评委面对面交流,从中获得宝贵的学术指导和建议。
2. 学术交流与提升:
参加论文答辩可以与评委、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分享研究心得、学术观点,从中获得不同领域专家的观点与建议。这对于学生的学术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学生深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3. 学术荣誉与证书:
成功通过论文答辩,将获得学位证书,这是对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肯定和证明,也是对学生多年努力的最佳回报。同时,答辩通过后,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术荣誉称号,这对学生的学术发展和就业前景具有积极影响。
4. 拓宽学术交际圈:
论文答辩是学生与导师、评委、同行学者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通过答辩,学生可以结识更多的学术圈内的同行,并与之保持联系,这对于日后的学术合作和发展非常有利。
论文答辩不去可能面临的问题
1. 影响学术声誉:
论文答辩是对学术研究能力的检验和验证,不亲自参加答辩将会影响学生的学术声誉。在学术界,传播学术研究结果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亲自参加答辩,才能确保学术成果得到专业认可和广泛传播。
2. 错失学术交流机会:
论文答辩是学生与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分享的重要机会,不参加答辩将错失与导师、评委以及同行学者交流和探讨问题的机会,影响了学术交流和学术提升。
3. 学位证书问题:
不亲自参加论文答辩,将无法获得学位证书,这将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位认定和就业前景。在求职过程中,学位证书是用人单位对学生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不参加答辩会在求职中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如何应对论文答辩
1. 提前准备:
提前熟悉论文内容,准备相关文献资料,对可能被问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准备。同时,多与导师和同行交流,争取获取更多的指导和建议,做好答辩准备。
2. 自信从容:
在答辩过程中,保持自信和从容的态度。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回答评委的问题时要清晰明了,语言表达要准确,态度要积极向上。
3. 合理反驳:
在答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评委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学生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合理反驳。尊重评委意见,同时也要自信地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辩护。
4. 学术交流:
答辩过程中,与评委进行学术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在与评委交流过程中,学生要虚心接受指导和建议,同时也要善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疑问,积极参与学术讨论。
结语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阶段的重要环节,不参加答辩将无法获得学位证书,影响学术声誉和就业前景。因此,研究生应积极准备答辩,亲自参加答辩,并理解论文答辩的重要意义。
通过参加论文答辩,学生可以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与评委进行学术交流,获得学术荣誉与证书,并拓宽学术交际圈。同时,不参加论文答辩将面临学术声誉影响、错失学术交流机会以及学位证书问题。
在应对论文答辩时,学生应提前准备,保持自信从容,合理反驳,并与评委进行学术交流。通过这些努力,学生将顺利完成答辩,取得应有的学术成就和荣誉。
九、交通事故怎么才算结案?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十、交通事故住院多久能结案?
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
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是重伤,驾驶员就有可能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之后就是按照刑事案件的流程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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