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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填平原则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 2024-12-19 09:49

一、人身损害赔偿填平原则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侵权理论往往将损害分为财产损害(分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和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依据我国的民事侵权赔偿理论,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这种赔偿是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故这种赔偿也称为补偿性赔偿,其适用的赔偿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填平原则,全部赔偿之后果即为填平。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填平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损失的数额在填补之前是确定的;二是通过填补至填平,使权利人在经济上的损失消失。填平原则所依据的是利益说,即差额论,即“被害人之总财产状况于有损害事故之发生与无损害事故下所之差额。损害=利益,衡量损害即利益时,以被害人之二财产状况为准而求其差额”

  医疗事故侵权纠纷中的填平原则

  受案人民法院在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案件作出判决时,对于已经规定的赔偿项目,依照或参照相关法规确定的赔偿项目、范围进行赔偿额的确定,而对于未作规定,但实际必须发生的今后或终身护理费用,同时依据《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判决。这些判决结果及其依据完全符合我国民事侵权理论中有关损害赔偿的“填平”原则,或称为全部赔偿的原则。

  依据可预见性理论,过失侵权人要对全部可预见的损害承担责任。日本有学者认为,过失行为人可以预见到的全部损害可分为第一次侵害损害和后续损害。第一次侵害损害是指和“权利”侵害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损害,如必须支出的医疗费;后续损害是指第一次侵害成为原因,对同一受害者或第三者所产生的权利侵害(如误工费、陪护费和扶养费等)。对于第一次侵害损害的判断,是根据第一次侵害是否在行为者违反的义务规范的保护目的的范围内。对于后续侵害损害的判断,是根据其是否属于第一次侵害所设定的危险或其结果所创造出的危险的实现,以及其确定性和必要性。

  填平原则在具体案件中的实施具有相对性

  当然,由于“填平原则”是实体法原则,在诉讼法中,平与不平是与证据密切相关的,当事人自己对于是否损失已填平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从而具有时间性和有限性。因此个案中,原告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全部得到保护,仅仅意味着就个案本身的证据及事实,是否已经个案填平,并不意识着永久的、彻底的填平。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意外事件,而当事故发生后,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于受害者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其法律依据,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

1.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往往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相关的损害赔偿项目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身伤害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 医疗费用:受害者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就医治疗产生的费用。
  2. 营养费:受害者因伤势需要特殊膳食而增加的费用。
  3. 护理费用:受害者因伤势需要特殊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4. 交通费:受害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接受治疗、护理等需要的交通费用。
  5. 误工费:受害者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6. 精神损害赔偿: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心理创伤而产生的经济赔偿。

以上是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基本项目,具体金额和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2. 财产损失赔偿

除了人身伤害赔偿外,交通事故还可能给受害者的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损失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 车辆修理费:受害者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修理费用。
  2. 车辆折旧费: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折旧而需要赔偿的费用。
  3. 财物损失费用: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财物损失的赔偿费用。
  4. 拖车费用:交通事故后,需要拖车将车辆移到修理场所而产生的费用。
  5. 租车费用: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而需要租车的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具体金额和赔偿标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由法院作出决定。

3.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该法律,交通事故双方应当互相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了具体的赔偿规定。根据该法,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部规定主要是为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提供统一的法律解释。该规定对于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损害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4. 赔偿申请流程

如果您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需要申请损害赔偿,以下是一般的赔偿申请流程:

  1. 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及时报警,并保留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
  2. 治疗和收集费用凭证:就医治疗过程中,需妥善保留医疗费用发票、处方、诊断证明等费用凭证。
  3. 联系保险公司或对方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涉及保险责任,则需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保险或保险责任不清晰,则需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4. 提起诉讼(如有需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以上是一般的赔偿申请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所差异。

5. 注意事项

在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的赔偿申请。
  • 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对法律不了解或赔偿申请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 合理维权:在赔偿协商或诉讼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其法律依据对于受害者来说至关重要。通过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申请流程,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法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是一个相当复杂而庞大的领域。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和法律依据。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法规和依据,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法规

交通事故赔偿法规是指国家对交通事故赔偿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文件。下面是几个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规: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该规定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法规,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配原则。
  •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强制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和保险公司的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该条款详细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和金额。
  • 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律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原则和管理措施,并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进行了约束。

除了以上法规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与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等。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指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所参考的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常用的几个法律依据:

  •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该章节规定了在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责任和赔偿范围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章:该章节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赔偿方式和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赔偿标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以上是常用的一些法律依据,但在具体的案件中,法律依据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总结

交通事故赔偿是一个涉及众多法规和法律的复杂问题,相关法规和法律依据的了解对于受害者维权至关重要。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应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法律依据,以便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然而,考虑到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和法律依据的复杂性,建议受害者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专业的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为受害者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四、从新从轻原则的法律依据?

这个问题是关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两种态度 举例的话: "从旧兼从轻"的情况下:某新法颁布之前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旧法处罚较重,而依新法处罚较轻,甚至不认为该法律行为触犯法律,则适用新法;若新法与旧法没有太大差异的话,则适用旧法,可以说从旧是原则,从轻是例外."从新兼从轻"与之相反,认为新法具有普遍追溯力,但旧法规定较轻时为例外. 二者的出发点是相同的,就是使犯罪嫌疑人在处理时不至于因为法律的更改而加重处罚,不仅如此还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免除或减轻处罚.

五、刑事优先原则的法律依据?

从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看,一般依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即先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这样做的合理性在于,现有的法律框架中,刑事程序中不存在诉讼中止的制度,且审限又较民事程序短,同时刑事证据要求严格,留待不存在强制措施的民事程序之后来进行刑事追究,刑事取证工作将会更加困难,而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手段有利于全面收集证据,从而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从法律法规的依据来看,当前主要指1998年4月2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六、退赃赔偿原则?

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退赃、退赔:

(1)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赃”是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取的赃物,包括金钱和物品);

(2)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采取折价方式直接赔偿被害人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3)案发后,赃款、赃物仍然为被告人控制时,产生追缴(追赃)和退赃问题;赃款、赃物不复存在时,则产生责令退赔和退赃问题。

2、追赃、追缴与被告人悔罪态度及人身危险性无关,积极配合追赃、追缴的除外(也应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

3、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内部应按其各自分赃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对外则对被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各被告人均到案并能履行退赃、退赔义务的,某一被告人按其分得的赃款、赃物进行退赃、退赔,即视为全部退赃、退赔。

(2)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脏、退赔的时,该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幅度;否则只能按照部分退赃、退赔确定从轻比例。

七、5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这是劳动监察部门以行政处罚的方式适用的法律规定。

双方约成后又不履行恶意毁约,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给于五倍赔偿。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在劳动合同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八、预期利润赔偿的法律依据?

1、对比法。

也称比照法,是指人民法院采用类推或类比的方法,比照与受害人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同类单位在同期内所获得的收益,作为实际应当赔偿受害人的预期利益损失。采用这种方法,首先应当确定参照对象,即比照对象。确定参照对象,应当注意与受害人之间的条件要基本相同,两者之间相同或相类似条件越多,对比也就越合理,准确程度也就越高,其次要确定比照对象在受害人受损害期间所取得的收益额。如果以受害人自身作为比照对象,则要以受害人在损失发生前较长时间内的平均收益(如利润率)为标准。

2、估算法。

九、赔偿和补偿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般是法律基于公平原则而做的填补性规定,赔偿则是法律为了惩罚责任人而进行的惩罚性规定。

补偿目的是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对承担补偿责任的个体并不进行否定性评价,通俗点说就是你没做错,但是为了公平,多少给人家受害人补偿点。

而赔偿目的不仅是填补受害人损失,更侧重惩罚责任人,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体进行否定性评价。通俗点讲,就是你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通过要求你赔偿。

赔偿责任比补偿责任更重。补偿责任小于等于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往往超过受害人的损失。

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赔偿就涉及到过错。

补偿和赔偿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

2、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意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公平负担的精神。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福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4、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国家赔偿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条件。国家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发生后。

十、差额赔偿原则?

就是指在第一责任人赔偿能力不足时,由差额赔偿人赔偿剩余不超过其责任比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