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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中把老板砸死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4-12-16 07:49

一、员工工作中把老板砸死有责任吗?

员工在工作中把老板砸死,不管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都有责任。

二、员工在店里丢东西,老板有赔偿责任吗?

原则上,没有。从法理上讲:产生责任的前提是义务,即老板有保管员工东西的义务,事实上,老板与员工之间并没有保管合同关系;退一步,即使有,因为保管是义务的,老板如果没有重大过失的,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员工帮老板办理卫生许可证有责任吗?

员工帮老板办理卫生许可证肯定是没有责任的。很多单位不论大小各种证件执照只要履行正常的委托手续,由本单位员工职工办理都是合理合法的。

但有一种例外,本单位不符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软硬件条件。员工通过人情面子或是利益输送,办理卫生许可证。就不对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员工给老板送货,刮了别人车,老板负责任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老板承担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五、意外工伤老板有责任吗?

无论什么工伤,用人单位均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共同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员工开车撞人,作为老板应负什么责任?

首先,你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有义务检查车辆合法性和状态。尽管车辆产权不属于你。基于这一点,你应当受到200 -2000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第二,你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按照交警定则进行赔偿。但是因为你驾驶报废车,全责可能性很大。另外,报废车肯定没有保险。所以希望你的事故不太严重。因为你要对事故的赔偿负责。具体赔多少钱你应该去交警队问。或者问被撞的人。

第三,你公司扣你的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退回,因为交通事故跟你公司没有关系。你公司没有赔偿和被赔偿责任,也没有执法权。公司的问题仅仅是持有报废机动车。

最后,你说自己不知道车辆是报废车的情况,交管部门是不会采信的。因为按照交通法规,驾驶人应当知道交通工具的状况。

如果你已经拿到交管部门的处理单据,及时跟受害人确认赔偿问题。避免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七、父亲出交通事故,子女有连带赔偿责任吗?

如果子女不是事故发生时的车上人员或实际车主,那肯定没有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债务具有相对性,只是侵权人与受害人双方的关系。子女可以自愿代为清偿,但没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应用于清偿债务。其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会继承债务,但可以放弃继承权而不承担债务

八、老板卖假货,作为员工会有连带法律责任吗?

发财的机会来了,老铁!举报制假售假一经核实有重金奖赏啊。

还不赶快拿起你的电话给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电话举报……

根据你的描述,你是被胁迫的,并且已经辞职,情节较为轻微一般不追究责任。

但是如果故事说得好,你就有可能是打击制假售假的楷模。比如,当你发现这是一个制假售假的窝点之后,继续工作就是为了收集证据顺藤摸瓜、连根拔起、忍辱负重、小心翼翼的继续工作了几个月。这样怎么可能是共犯……都可以参加好市民评选了(仅供娱乐……)

如果你看了这个回答认为对你有帮助,请点赞同和喜欢,做知识推广的英雄(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是英雄……)

九、公司被告员工有责任吗?

要看被告原因,如果是业务上的,而且是员工行为造成的。那么就有责任的

十、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投诉老板.老板被罚款吗?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