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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警队调解要付调解费用吗?

交通事故 2024-12-13 08:13

一、在交警队调解要付调解费用吗?

当然可以。

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部分条款如下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六十三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已经调解成功,赔偿完成,调解书都已下来了,怎样去交警队销案啊?

没必要去交警队销案。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的职责是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在交警的协调下协商,但这不是强迫的,任何一方不接受调解,可以到法院起诉。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于无法调解,双方另行到法院起诉,交警那边实际上就已完成任务了。双方如在法院调解,直接执行调解协议就可以了,不用另等到交警部门办结案。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

三、跪求:要求交警队出面调解交通事故的申请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我想你要写的应该是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申请书尊敬的交警大队领导: 我是xx年x月x日xx时在xx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xxx,该事故已经具备调解的条件(自己对应事故的类型写:

1、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

3、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过与事故对方协商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特申请交警大队调解此次事故。 署名 日期

四、交通事故理赔调解中心调解好吗?

可以,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就是那些律师事务所的在哪里办理,他们都是有律师专业,拿了律师证的,他们都懂得交通法,如果交通事故比较严重,就有法院的法警出来调解,交通事故小就由这里的调解律师调解。

我两种情况都遇到过,严重的是人员伤亡,来调解的就是法警,小的就是擦伤很少的医疗费。

如果是调解任何一方不服就可以上诉,上诉后通过法院调解,再不服就开庭。但是时间很长。

五、交警队调解员可靠吗?

可靠。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的任务主要是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门来说,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据。现在有的人以为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个人的理解,因此想当然的认为责任应该就是自己所估计的结果,片面性比较强。而交通警务部门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最终结果应该怎样,是要进行现场勘察、必要的现场了解、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对交通事故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就交通事故画出必要的现场图及视频资料等等,经过是很复杂的。对于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出勤民警还要请求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等,所以并非有的人所认为的那样简单、轻松。

六、交通事故责任书已经下来了、交警队调解需要伤者完全恢复了才能调解吗?

交通事故要等待伤者完全恢复出医院后才能申请调解,如果有残疾还需要等评残结束。

七、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解

交通事故是我们常见的一类意外事件,往往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伤害。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交警队在协调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详解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车祸赔偿事宜。

1.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基本原则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公正、公平原则:交通事故赔偿要公正、公平,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 全面赔偿原则:赔偿应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理支出和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 损失减免原则:受害人部分责任的,应相应减少赔偿金额。
  •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度调整赔偿标准。

2.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根据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车辆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理费、残值、拖车费等。
  • 财产损失的评估:通过评估机构鉴定车辆的市场价值,确定受损部分应获得的赔偿。
  • 医疗费用:包括伤者的诊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等医疗相关费用。
  •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护理费用、残疾赔偿等。
  • 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痛苦赔偿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3. 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

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相对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 立案登记: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到交警队登记备案。
  • 勘查取证:交警队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采集相关证据。
  • 责任认定:交警队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 协商赔偿:根据责任认定,交警队会协调当事人进行赔偿协商,力求达成一致。
  • 赔偿支付: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交警队将监督赔偿款的支付。

4. 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威性

交警队在协调交通事故赔偿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其权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法律依据明确:交警队在协调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
  • 权责明确:交警队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协调交通事故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专业知识丰富:交警队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交通法规和赔偿标准的专业知识。
  • 执行力强:交警队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当事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

尽管交警队在协调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可能出现赔偿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赔偿纠纷:

  • 协商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达成赔偿协议。
  • 仲裁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向交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 诉讼维权:在赔偿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和仲裁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结语

交警队协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我们能更好地应对不幸的交通事故,并在赔偿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八、交通事故110调解吗?

交通事故110是不调解的。所有交通事故必顶通过交警处理调解。发生事故后,可以拔打110报警处理,但110报警中心根据报警原因而通知附近交通警察前来处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打的是110,但是来的是交通警察。110只是一个接警平台。

九、交通事故调解室标语?

1、为伤者争取更多的权益,如金帮您到底。

    2、给交通伤者更多权益阳光——如金律师。

    3、交通事故权益赔偿,如金服务领航。

    4、如金宁愿无法务,也不愿您有交通事故。

    5、交通事故我来维护,赔偿权益我来服务。

    6、寻求交通赔偿,我们的手比你有力。

    7、为交通事故维权而发言——如金律师。

十、交警队的调解员有什么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调解参加人应当包括如下人员:

1、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

2、 道路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

4、 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上述人员出示有关证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对并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