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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哪里做?

交通事故 2024-12-12 02:39

一、伤情鉴定哪里做?

伤情鉴定可以在医院鉴定或者由法医检查。

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区别?

交通事故伤情签定和伤残鉴定都是公安法医鉴定,只是伤害程度不同,伤害程度较轻,无后遗症无法评残,就只能签定伤情(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根据伤害部位骨折截肢和后遗症等,按相关规定评伤残鉴定等级。

三、伤情鉴定到哪里做?

        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一、伤情鉴定的定义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二、鉴定原则

(一)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三、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四、伤情鉴定去哪里做?

做伤情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

1、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个人委托则不需要);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籍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3、伤者就医的材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影像学材料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等)及其他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往鉴定报告等);

4、伤者本人(被鉴定人)不能参加鉴定者,也可委托做伤残学文证司法鉴定。

五、福州伤情鉴定哪里做?

一、福州工伤鉴定的地点有哪些?

1、福州市马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马尾区罗星路59号

2、福州市晋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 福建省福新中路128号

3、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仓山区三高路115号3层

4、福州市台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台江区万寿二道14

六、南充哪里做伤情鉴定?

南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是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的机构,该中心是南充市公安局属事业单位,拥一支专业的法医鉴定团队,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权威、准确的伤情鉴定服务。

如果您需要进行伤鉴定,可以往南充市公安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咨询和预约。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拨打南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需要注意的是,在伤情鉴定前,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便专业的法医鉴定团队进行准确的判断和鉴定。

七、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委托书去哪里开?

要去当地交警指定的法医事务所开。伤情鉴定委托书不能随便到医院和医生哪里开,因为涉及到法律鉴定和赔偿问题,有些还可能要负责事故伤者的终生一切费用,关系重大。

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和时间?

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综合评定:

第一、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第二、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第三、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九、交通事故中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主要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

伤情鉴定又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而其中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可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伤残鉴定则是指对当事人因受伤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鉴定标准不同。伤情鉴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则应不同的致残原因,分别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进行鉴定,因工伤致残的,则应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不同。伤情鉴定一般应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由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十、伤情鉴定报告去哪里获得?

伤残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临床法医鉴定项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可以去第三方的司法鉴定机构,像中联这种的,可以上网搜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