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原告地址要不要写很详细?
一、起诉书原告地址要不要写很详细?
起诉书原告地址需要写祥细,牵涉到以后对原告送达传票,地址不祥就无法医达,原告把地址写祥细很有必要,这也审理案件的需要,对当事人不但地址写祥细,基本情况也要写清楚,将来制作判决书时都有用。写好起诉书是很重要的材料,他是证据材料一部分,因此,按规定写好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要起诉吗?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来说,等伤情基本稳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关责任方索要赔偿了,尤其是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伤残赔偿金”会成为案件赔偿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那么伤残赔偿金的赔付是按照什么标准呢?
当事是按照伤残等级,这个伤残等级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来确定的。所以伤残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当事人对于这个环节有疑问,不知道应该如何鉴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鉴定可以诉前自行委托也可以诉中有法院委托,另外做鉴定一定是治疗终结才可以,所以刚受伤或者没出院的伤者是无法做鉴定的。
做鉴定的时间是伤后3—6个月不等,一些特殊的伤情也有可能更长,想确定具体伤情做鉴定的时间,最后带上您所有的医学材料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咨询。
三、起诉书上原告一定要写自己的地址吗?
是的,起诉书上要求原告必须写自己的地址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需要涉及到许多告知、通知、文书送达等,而这些工作一方面涉及到诉讼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直接涉及到原告诉讼权利的行使,一旦联系方式和地址不明,则会直接影响诉讼和当事人权益的。所以,起诉书中要求原告必须如实提供住址和联系方式的。
四、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必须要写答辩状吗?还是可写可不写?
具体由被告决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五、今天食药监来检查,要我在标签上写上生产厂家的详细地址跟电话。请问这是必须要写的吗?
不用。
可以只标识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产地(产地要标识到地级市)。
当然委托方和生产商都标识出来肯定也对,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
可以仔细研读“7718”,预包装标签通则
六、请问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了,我们要起诉他该怎么办呢?法院让我们提供地址,合理吗?请说的详细点,谢谢?
法院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般原则中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该编没有详细规定有关应当提供报告住址的规定,所以应当适用该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所以作为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中应当列明被告的住所,即被告的地址。否则法院不能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开庭传票、判决、裁定等。只有原告提供了报告的住所,法院的立案、审判程序才能进行下去。上一篇:比亚迪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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