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还有陪护费和营养费吗?
一、出院后还有陪护费和营养费吗?
人保车险在理赔出院后是可以赔付护理费和营养费的原因如下,在道路事故中发生了对方的人员受伤,去医院治疗,这个时候会产生除了医疗费用之外的额外的几个费用,保险公司都要正常支付的,就是我们所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陪护费用的人员的误工费用。
二、工伤出院后的生活费,营养费怎么算?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待遇
三、保险公司为什么拒赔出院后营养费?
因为只报销住院期间的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住院期间产生的营养费,又叫住院补贴。
它的保销计算范围是根据住院天数扣除免赔天数后总共的费用。
一般按天报销,比如住院30天扣除免赔3天,理赔是按27天来算营养费的。出院后的康复疗养费用只能用重疾险来报销。
四、交通事故护理费出院后怎么办?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人保车险理赔出院后还有护理费和营养费?
人保车险在理赔出院后是可以赔付护理费和营养费的原因如下,在道路事故中发生了对方的人员受伤,去医院治疗,这个时候会产生除了医疗费用之外的额外的几个费用,保险公司都要正常支付的,就是我们所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陪护费用的人员的误工费用。
六、工伤出院后可得到伙食费住宿费营养费?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相关待遇
七、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是出院后结算还是肇事者先行垫付?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八、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于交通事故受伤后出院的患者来说,了解相关的赔偿标准至关重要。在我国,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内容。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受伤情况提出赔偿要求,相关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核算。
医疗费
交通事故出院后,受害者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医疗费主要包括门诊治疗费、住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根据受伤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护理费
受害者在出院后可能需要接受护理服务,护理费是针对这部分费用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标准会根据护理工作的时间和难度程度而有所不同。
误工费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经济损失,误工费是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而设立的赔偿项。误工费的计算基准一般是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收入来确定。
伤残赔偿金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造成永久性损伤,那么受害者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高低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和残疾等级来确定。
总结
综上所述,了解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赔偿标准对于受害者来说至关重要。合理合法地提出赔偿要求,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加严格地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九、交通事故出院后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警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经核查事故存在的,应当受理。如果不能确定事故存在或者不属于交警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
因此,在事后是可以报警的,但可能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等原因,交警不能确定是否发生事故,从而不予受理,同时即使受理,如果证据不足的话,例如没有事故现场照片或者事故视频,交警不能划分责任,这时交警只能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证明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不能划分责任。
十、交通事故出院后需要休养误i费保险给报吗?
在家修养期间的误工费,保险也是报销的,但也是有限度的,不是休多长时间都报销的,这个要看具体什么伤情,需要休息多少天,超过规定天数了,保险也是不赔偿的。
例如:小腿骨折,保险的规定是60天的误工费,那么从住院开始算起,到60天,就是赔偿60天的而误工费,你在医院住院30天,回家再休息30天,都是有误工费赔偿,但你在医院就住院65天,那么出院后就不能赔偿误工费了。而且住院期间超出的5天也是不赔偿误工费的。简单地说:什么伤需要修养多长时间,赔偿多少天的误工费保险公司都有规定,超过规定的都不赔偿的。所以不是说你受伤了,就随便住院,想住多少天就住多少天,回家还想休息,那是不行的。就是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支持的。否则那些讹人的不都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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