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理赔有保险可以不管伤者吗?
一、人伤理赔有保险可以不管伤者吗?
不管有没有保险,责任方都只有赔偿义务没有垫付和照顾伤者的义务,不要混淆赔偿和垫付的含义,需要责任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1万以内请找当事交警联系责任方保险公司申请,超过1万的去法院起诉先予执行。责任方发生事故后不闻不问坐等被起诉是最能保障自己权益的合法做法。
二、交通事故我全责怎么和伤者沟通?
一、谈判优先
谈判总是贯穿在交通事 故处理的过程之中。事故刚发生的阶段,若论解决问题的方式,谈判为首选。伤者一般由亲戚朋友中有相关经历或者有较深社会阅历的人作为代表与车方谈判。毕竟 通过谈判解决交通事故的成本要低得多。如果双方愿意谈,有谈判的基础和余地,何乐而不为呢?但是交通事故牵涉的环节较多,不是靠人多、嗓门大就可以解决 的。如果处理事故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难以预期,就要考虑请专业律师把脉了。
二、谈判内容及要点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可能涉及到谈判。
1、为医疗费谈判。
前期治疗,伤者应坚持要求车方垫付全部医疗费或者至少垫付手术费用。保险公司交强险的一万元医疗费赔偿要放在最后解决事故的时候再赔付。这样伤者一方在今后的事故处理中才可能掌握主动权。
2、寻找切入点,为事故责任谈判。
事故责任很重要!伤者尽早就事故责任和车方沟通,尽量说服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为了避免将来产生分歧,伤者可以委托律师和车方就事故责任和相关事宜达成书面和解协议。
要说服车方承担全部责任需要一定的理由,找寻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显得尤其重要。这些理由要合情合理,站得住脚,不损害双方利益,否则,说的再多也无济于事。
3、为扣车、放车谈判。
放 车之前医疗费好要,车子一旦放行,再要就难了。这是受害人及家属最担心的,也是在交警处理事故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伤者及家属最好请专业律师就案 情综合把脉,给予专业指导!如果车辆的保险金额足够赔付,则没有必要坚持一扣到底,车方垫付部分医疗费或者手术费用后,就可以同意放车。如果车方能主动承 担全部责任,就更有利于后续的赔偿。
4、为法医鉴定谈判。
(1) 保险公司往往对法医鉴定把关很严,每家保险公司都配有专职医生,如果医生认为鉴定结论过高,因果关系存疑,鉴定结论依据不足,则保险公司不会认可该鉴定, 保险公司会指定一家鉴定机构,要求伤者再次鉴定,这种鉴定机构往往带有较强的倾向性,鉴定结果往往对伤者不利。伤者可以拒绝,拿着原鉴定结论直接打官司。
(2)就法医鉴定与保险公司斗智斗勇是交通专业律师的一项专长。所以,伤者应就法医鉴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争取充分合理的鉴定结论。
5、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谈判。
关 于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往往是伤者与车方及保险公司产生争议较多的地方。车方和保险公司前期垫付了费用,并不代表在后期赔偿中就会赔付更多。保险公司通过 协商的方式直接将赔偿款支付给伤者的情况下,伤者获得的赔偿款一般比打官司得到的要少。这种协商赔偿,保险公司能不赔的尽量不赔,能少赔的尽量少赔。
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希望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往往要打官司解决。因为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相差约2倍,仅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就相差近23000元。
6、保险公司的立场。
保险公司具有商业性质,是以营利为目的。“十赔九不足”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理赔的常态。希望通过谈判得到保险公司快速、足额的赔付几乎不可能。对于这一点,伤者应有心理准备。早一点委托律师,制定谈判方案,设定谈判底线,免得在谈判中落入陷阱,陷入久拖不决的被动局面。
三、达成书面协议
谈判的目的是和解,和解的标志是达成书面协议。
四、协议的效力
和 车方的谈判即使达成协议,在最终拿到赔款之前,还可能反复。一方反悔,双方谈好的内容无法兑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达成的书面协议无效。当事人经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者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各方当事人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签订的民事合同。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经审查该协议不 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依法认定有效,并据此做出判决。
五、谈判失败的原因
我们也看到,有的伤者舍本逐末,为了营养费、交通费和对方争论不休,而忽视了事故责任的承担,忽视了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举足轻重的赔偿项目。
因为概念的错误,甚至一字之差导致存在漏洞和误差,达成的书面协议不能体现最初的本意,白白浪费精力,给自己造成损失。
车方领取车辆,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车方态度可能发生极大转变,导致谈判失败。伤者只能打官司。
谈判失败的原因归纳如下:
a)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
b)车方为了取车,恶意谈判,拖延时间;
c)责任方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d)事故损失较大,一方担心自身利益受损;
e)受害人抓不住要点,达成的协议无意义;
f)谈判方案行不通。
三、保险公司人伤专员会联系伤者吗?
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主动联系伤者的,而是需要被保险人一方进行报案后,保险公司才会立案处理,在进行调查的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会出于调查原因联系伤者,但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联系伤者,会等到被保险人一方提交了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即可进行理赔。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一方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避免影响后续理赔。
四、交通事故伤者成了植物人怎么办?
交通事故,如果你是全责,受伤者成了植物人。那你就要和受伤者家属协商怎么一次性赔偿,不然你这辈子都会被受伤植物人弄的倾家荡产。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一次性赔偿。保险公司会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金。
五、交通事故伤者怎么维护自己?
如果您是交通事故的伤者,以下是一些维护自己的建议:1. 寻求医疗帮助:首先,确保您的安全,并立即寻求医疗帮助。您应该联系紧急救援服务或前往最近的医疗机构。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明显的伤害,仍应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因为有些伤害可能在事故后出现。2. 保留证据:尽量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这包括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保存事故报告和医疗记录,获取目击者的联系信息等。这些证据可能在日后处理保险索赔或法律程序时派上用场。3. 汇报给保险公司: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您的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事故描述和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将指导您填写索赔申请表格,并安排估价员对您的车辆进行评估。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的伤势严重,或者出现纠纷或法律争议,建议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咨询一位专业律师,您可以了解您的权利和法律选项,并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5. 接受康复治疗:如果您受伤需要康复治疗,务必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保持良好的康复状况可以加速伤势康复,并为日后赔偿提供有力的医疗证据。6. 了解赔偿权益:研究了解您可能有权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损失工资、残疾赔偿、精神痛苦赔偿等。在与保险公司或法律专家交涉时,了解自己的赔偿权益将有助于您争取合理的赔偿。请记住,交通事故的伤者应立即寻求专业帮助和意见,这些建议仅供参考。
六、交通事故怎么判断伤者已经好?
交通伤治疗终结的判断标准是: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
七、交通事故怎么向医生询问伤者?
第一、重视现场询问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现场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心理防线,此时进行询问能轻易地突破其心理防线,增加笔录的真实性。错过了现场询问,可能导致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事故的利害关系,和各方串供,致使其对某些关键问题拒不承认,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取得突破,使办案陷入被动。通常在现场因为条件简陋,警力有限,我们可以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询问。
第二、了解案情,做好询问的准备
在询问前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案情、证据情况。了解、熟悉案情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问话的效率。在问话前,一是对已有的现场相片、勘查笔录、现场图等证据进行深入分析,理清在问话中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武器”;二是明确要重点查清、重点印证的问题。
2、摸清问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一是了解其人生轨迹、职业特长、性格特点、社会关系以及是否有前科等;二是观察问话对象的面部表情、体态动作等动态信息,要从这些细微的变化中判断问话对象的内心变化,及时调整问话策略,掌握主动权;三是分析问话对象的心理。了解问话对象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如案件的事实和情节、案件后果、与同车人关系、与其感情最深的人等。
八、交通事故伤者陪护人怎么确定?
需要鉴定机构根据伤残情况来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在医院治疗期间大部分是由亲属朋友来担任护理工作的。有的时候可能由于护理的专业性,是要有专业的护理人员进行照顾。是否需要护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会有明确的意见。很多受伤人员的病情,医疗机构会有建议的。即使在出院之后,也根据医院的诊断医嘱来确定是否继续需要护理人员。如果双方在这一问题上有争议,那就需要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来给出明确的答复。
关于护理人员的人数。
有很多受伤的人员在住院期间,刚开始有很多亲属都在帮忙。有的人可能是陪床的,有的人可能是在医院跑各种手续的,也有一部分可能是需要送饭的。目前我们国内的护理原则主要是一人,最多不超过两人。其他的人只能算做是朋友的帮忙,不能记入护理人员的人数之内。有的人可能认为在这一点上规定的有点太苛刻了。此最多定两个人。其实在目前的很多交通事故处理当中,护理人员,90%以上都定的是一个人。
在一些赔偿说比较小的交通事故当中,很多受伤的人员只提出了医疗费和自己的误工费,针对护理费这块儿可能都没有提出来要求赔偿。
关于护理人员的工资。
如果在受伤人员的照料期间,是由亲属,朋友来照顾的。那么亲属朋友在此期间,工资所受到的损失就是护理费。这个需要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工资的损失。如果是请专业的护理人员,各地都有相应的标准,甚至有的时候是请的机构,他会给你开具发票的。护理人员的工资在目前的认定上,大家的争议都不是很大。
受伤人员的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主要是指受伤的人员从受伤开始到生活自理能力可以独自进行的时候为止。护理的期限是医院的医嘱,有的时候也需要第三方机构鉴定。在这个上面是具有弹性的,有的时候可能差距比较大。那就只能由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鉴定。作为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他们会有专业的人员,对护理期限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医院的建议进行鉴定。由于有些病情可能比较严重,需要的时间比较长。但是国家目前,规定最长的护理期限不能超过20年。
九、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什么?
1、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如今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再作为理赔凭证。
2、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3、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4、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十、交通事故伤者和保险公司谈判技巧?
没啥技巧,把你的伤残鉴定和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误工费等等材料准备好,算明白多少钱,和保险公司人员协商一致就给钱,不行去法院起诉就得。
上一篇:处理违反采购法依据是什么?
下一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报废如何消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