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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驾驶客户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担租赁费吗?

交通事故 2024-12-07 05:49

一、代驾驾驶客户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担租赁费吗?

代驾驾驶客户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不需要承担租赁费,但是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车辆维修费用等其它责任,租赁费是客户与租赁公司的事情。

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需要车主本人到场吗?

车辆事故发生后,并不是必须要由车主本人才能报保险,须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一般后面的处理要车主本人去操作。出险的时候可以不是本人,但是理赔的时候一定要车主的银行卡号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打款,如果不是用车主本人的有效证件。车险理赔的主要有以下流程:

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24小时内通知交警,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查勘: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特别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单证,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拍一些现场的照片。;

定损和核价:这是理赔的关键环节,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拆检才可以定损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定损中心定损。

定损完毕,就可以将车辆开往修理厂修理了。;

单证:车主应该在事故结案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事故证明等等。;

审核: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审核。;

结案: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会及时发放赔款,并结案。

三、承包或者租赁他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索赔?

一般为受害方保全车辆,车主与车辆的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同为本案诉讼的被告,因此,对方提请法院保全车辆。若是单起诉实际使用人的话,不在其名下车辆,车管所不能予以保全查封车辆的。 对于本案而言,被告有车辆使用人也是承租人、车主、保险公司(交强险、商业险)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断机动车的所有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综上,若法院判定车主对交通事故损害发生没有过错,应由实际使用人即承租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车辆所有人带来的保险费上浮、车损等损失依你与承租人之间的承包合同处理,没有约定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四、与租赁公司车辆发生碰撞对方全责?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流程:首先通知交警及车辆保险公司,然后看交警怎么划分责任,如果对方全责,则由对方负责维修车辆,如果租车人承担一部分责任,则应当承担部分损失,具体金额由租车人与租车公司洽谈,维修后交还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租赁房车发生交通事故谁的责任?

需要根据现场交警勘测现场后下的结论,房车租赁方都是手续齐全各类商业保险也是按规定购买。具体是谁的责任事故调查报告会告诉你的,到底是车辆事故或者驾驶事故都要等到通知你去,交警会告诉你该谁负责。

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引起车辆燃烧是否属于车辆自燃?

不属于,属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  凡是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刮擦、碾轧、翻车、坠车或机械故障等直接导致机动车燃烧的,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七、车辆被骗,已报案,以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需承担责任吗?

结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对借车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什么情况算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呢?

①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③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持有C2驾照的(仅限自动挡车型),就不能驾驶手动挡车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在借用摩托车前,也需查看其是否符合准驾车型。

《侵权责任法》中第49条、第50条、第51条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个人理解,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合格的驾驶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可以视为出借车主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仍是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

朋友借车,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一是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明白借车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做到心中有数。在生活中,亲戚朋友们借车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即使借车也要“分人”,借给靠谱的人,心里会很踏实,即使发生了事故,对方于情于理的也会负责到底。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发生事后不愉快的事情。

八、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责任吗?

车祸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例如车主将车辆租赁、借用,或者是买卖给他人尚未办理登记的,这些情形下车主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九、交通事故:不小心与他人车辆发生摩擦

最近不少朋友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了“不小心刮了别人的车灯罩”的遭遇。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交通事故的基本处理流程。

事故处理流程

1. 首先要保持冷静,切勿在发生事故后慌乱逃逸。

2. 确认双方安全,如果有人受伤需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3. 如果发生轻微刮擦,需要尽量在事发地点等候交警处理。同时在等候期间可以与对方交换车辆信息。

4. 当交警到场后,他们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私了也可以选择通过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理赔

如果双方车辆出现了损坏,建议大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当双方私下和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可由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如果您是出事故方,应及时与您的保险公司联系,向保险公司主张索赔。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平静面对,并依法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理性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对于遇到交通事故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十、交通事故必须要车主做车辆检测吗?

交通事故不必须要车主做车辆检测。在现实中,一般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都会将车辆拖曳到事故车辆的专用停车场,以便于日后的事故善后的处理工作。

至于是否对车辆进行检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依据事故所发生的后果的程度不同来进行实施的。

尤其是在事故认定责任后,事故双方发生异议时,对于车辆的检测就更为重要了。 总之,对于车辆的检测与否,关键还是与事故后果的程度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