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长假还可以休年假吗?
一、休长假还可以休年假吗?
不理解你休长假的意思。
如果是事假(婚假、丧假),只要没超过规定的期限且既使超过了规定期限但没超过年假期限仍然是可以休年假的。
但如果当年在休产假,因产假时间比较长,均会超过年休假时间,所以当年没有年休假。
如果当年有探亲假或是休了病假,只要抵扣年休假后仍有多余天数,则可休当年的多余天数的年休假。
二、休病假之后还可以休年假吗?
休病假之后不可以休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扩展资料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简单来说,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休病假天数等同年假天数 还可以休年假吗?
可以休年假,年假与病假无关。
四、不考勤 可以休年假吗?
可以。不考勤是单位的事情,你天天上班,不考勤,那是单位没有要求。或者说你经常不上班,单位也不要求你考勤,说明单位有你没你也不重要,那你也可以休年假。
不让你休假他会给你记考勤,你上了多少天,有多少天没上,清清楚楚摆出来,告诉你不能休考勤。
休年假也要领导同意,不让你休,会有正当理由的
五、休年假其间可以辞职吗?
所以,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尚有未休的带薪年假,并不会因为员工提了离职年假就没了,大部分公司都会让员工休完年假再辞职走人。
举个例子:某员工在12月1日提出辞职的时候还有5天年假未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该员工在该公司最后的工作日是12月30日,那么在这个12月工作月期间,该员工可以将该员工的5天年假休了;或者该员工也可以12月25日将离职手续办完,就不用再来上班了,公司给该员工工资结算到12月30日,开具的离职证明上也写到12月30日,这样也是可以的。
六、辞职期间可以休年假吗?
可以~
首先,前一年的年假有没有休掉?
其次,贵司的年假可不可以延迟到第二年休?延迟到什么时间?
如果你离职之前,还未到去年年假的有效期,那么你可以休完年假再辞职。
如果你去年年假已休,想享受今年的年假,则要视今年你的工作时间而定。比如题主的公司是3天年假,那么,当题主今年工作满4个月,可以享受1天年假。如果你在5月休掉了3天年假,5月当月提离职,则要将你提前休掉的年假按事假从工资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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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休产假前可以休年假和事假吗?
可以,两者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事假、病假以及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产假不在其列。
八、年假可以放到春节后休吗?
用人单位具有年假安排权,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与春节一并安排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九、临时工可以休年假吗?
“临时工”有权享受年休假。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临时工”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劳动部办公厅 《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6]238号 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十、离职前可以先休年假吗?
年假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安排,一般不能离职前先休年假。但是可以由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理由: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x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一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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