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用有谁承担?
一、财产保全费用有谁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
财产保全是一种限制财产的措施。在诉讼活动中,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顺利,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财产保全,从而限制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阻止其缩减财产。当当事人没有提出财产保全,而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时,法院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财产保全内容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也禁止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许予以财产保全,则必须严格依法律的规定范围,例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下可以处分的财物应严格进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被申请人的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必须在有充分的证据和第三人就自己与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适用。
财产保全的优势
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
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二、车辆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三、财产保全费用应由哪方承担?
一、财产保全费用应由哪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最后财产保全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另外还需特别注意,受益人变更的申请资格人是被保险人或者是取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投保人,这会直接影响法院判决以及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人。
四、交通事故停车场费用谁承担?
理论上不应该收取停车费。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出现交通事故,公安交通警察管理机关根据事故情况、人员及车辆损坏程度,决定肇事车辆是否扣留,当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决定车辆扣留并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存放时,此期间应免收停车费。超出时间部分,应该由车主承担费用。
五、财产保全原告承担的风险?
财产保全典质是有风险的。
诉讼保全的要求是:请求保全一方需要等值的财产作为典质,以防止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导致损失。如果因为证据无效或证据不够被法院判定败诉,则因为保全错误导致报告损失的,就要由保证方偿付被告的损失了。这种情形通常出现在被保全的物品为易耗品等不易保存的物品情况下,由于审判时间过长,导致被保全物品灭失,而最后申请保全一方败诉,则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如原告无本领赔偿,则需用保证的财产进行赔偿。保证是有风险的,需慎重考虑决定。
六、全险车辆贬值费用谁承担?
全险车辆贬值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你虽然保的是全险,但保险公司只赔付意外事故造的直接经济损失。车辆贬值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只能由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赔付。最好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七、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想要保全对方车辆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将对方的车辆查封、扣押。
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应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并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交纳相应的保全费用。
如果是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八、保全车辆的费用?
一千元左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按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按车辆值十万元左右计,一千元
九、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和条件?
一、财产保全的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十、交通事故照ct的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照CT的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因为现在机动车必须要买交强险而交强险是有1000元以及以下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了要报警,然后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间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保险公司报销照CT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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