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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纠纷派出所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24-12-01 19:23

一、关于家庭纠纷派出所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民事纠纷派出所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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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类民事纠纷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现因民事纠纷产生斗殴等情节,公安局应对纠纷中的肇事方或过错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凡持械伤人或故意损坏财物者,应视情必须给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罚款的处罚;纠纷双方均有错且又均符合治安处罚条件的,必须视情分别给予处罚。治安处罚不影响对民事赔偿的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应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交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调解协议书”应存档备查。对不服公安派出所调解意见的,应劝导双方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三、派出所处理民事纠纷有几个程序?

警察处理民事纠纷流程是什么?

(一)及时出警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1)制止伤害行为;

(2)组织救治伤员;

(3)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4)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5)保护现场;

(6)收集、固定证据。

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1、组织救治伤员;

2、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

3、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4、追查嫌疑人;

5、保护现场;

6、收集、固定证据。

(二)调查取证,了解案情

第1, 应当询问被害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害工具、方式、部位,伤情,嫌疑人情况等。

第2, 询问伤害行为人,应当重点问明实施伤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致伤工具、方式、部位等具体情节。

第3, 有证人的,询问目击证人,应当重点问明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双方当事人人数及各自所处位置、持有的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先后顺序,致伤工具、方式、部位,衣着、体貌特征,目击证人所处位置及目击证人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

(三) 做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同时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以便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 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警察处理民事纠纷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四、民间借贷纠纷,派出所可以立案处理吗?

借款纠纷属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 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交通事故派出所可以处理吗?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属于派出所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

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

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六、交通事故纠纷属于保险纠纷吗?

交通事故是保险合同案件中的一种,保险合同案件范围大于交通事故案件范围。

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免责条款有争议或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在适用“有利解释原则”前应当优先适用“通常理解”来解释,即根据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实质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和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其相应的证明力,法院应予确认;其对事故发生经过的表述如对行为人“逃逸”性质的认定,与法律解释或通常理解有矛盾的,其证明力法院不应予以确认。

七、派出所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

派出所是不管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的,他是负责处理所属区域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为所属区域内人民保架护航的。但因为宅基地纠纷所引起的打架事件,也处理解决。宅基地纠纷是由乡镇司法办来调解处理的,如果乡镇司法办调解不了的,可以到法院判决。

八、外贸纠纷派出所管嘛?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管辖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但是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故这不是敢不敢管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管的问题,依法是不能管的。

经济纠纷准备的材料

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须提供下列一般证明、证据:

(一)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四)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五)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六)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七)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八)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

(九)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必要证据:

九、派出所民警可以处理交通事故吗?

派出所民警不可以处理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十、交通事故能由派出所处理吗?

 派出所负责调查取证,协助交警处理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