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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车速需要的条件?

交通事故 2024-12-01 04:56

一、司法鉴定车速需要的条件?

车速鉴定需提供以下资料 注意保存 1.事故现场图 2.现场勘查记录 3.事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包括厂牌型号、总质量、核定载质量、核定乘员数、实际载质量、实际乘员数,或实际总质量,摩托车也要说明其厂牌型号)

4.当事人笔录(主要是驾驶员笔录)

5.事故基本概况(包括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情况、事故车辆的行驶方向,车辆接触部位)

6.报告邮寄地址及邮编、收件人、电话 7.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碰撞部位照片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意义?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鉴定书一般格式如下:

科学鉴定的目的主要是向事故处理人员、理赔员或法官及律师说明科学解释的程序,为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和诉讼提供科学的依据。因此,鉴定书应尽可能简明扼要、易于有机地把握相关内容。在使用专业术语时,要通俗易懂地解释其意思。叙述要文理清晰,避免杂乱无章。

对于复杂的问题,在“鉴定经过”章节的开始要说明鉴定程序。在“考证内容”一节中要对证据中的重要资料进行详细的说明,并以此为基础对事故形态进行考证分析与推理计算。可以充分利用图表、图形和照片加深对事故过程及形态的认识,某些场合还可以利用模型和录像。

鉴定内容如下:

碰撞事故的发生形态;单车事故的发生形态;碰撞车速、制动前的车速;碰撞地点的特殊情况;碰撞姿态;碰撞发生前事故车的运动状况与驾驶人的动作;避免发生碰撞的可能性;是否为追尾或妨碍行车;该事故确实存在吗;该事故是否为故意的;驾驶人是谁;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车辆发生火灾的原因;废气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交通信号灯状态;乘车人所受的冲击;碰撞所造成的乘车人身体运动状况;事故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碰撞的顺序;证言的真伪;相反证言、相反鉴定结果真伪的判定;引发事故的诱因。

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前景?

一年处理车速鉴定、痕迹轨迹鉴定的案件上百件,车检类的比较简单,轮不到我做。

每个行业都有行业的规则和内幕。司法鉴定和律师都是属司法局监管,所以性质差不多,看起来神圣,但还是私人机构性质。不过司法鉴定的从业人员比律师要少多了,做的比较好的更少,所以想要做好还是比较容易。

鉴定费一般都比较高,但鉴定人能赚多少钱还是老板说了算,前景应该还是不错,主要还是得跟对人。我对目前的待遇不满意,也在考虑其他的发展出路

四、交通事故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区别?

一个是自己申请鉴定,但司法鉴定只能当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不一样,效用也不一样。

五、交通事故车速鉴定准吗?

如果车速的鉴定结果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能够举证的前提下可以向交警队提出申请复议。

一般情况下,作为驾驶人本身要提供相关车速证明的证据,但最终鉴定结论仍由交警部门作出。

其次,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案情分析,如果车速鉴定结果对事故认定影响不大的,建议不必过于斟酌车速鉴定的结果。

六、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配置标准?

1、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3、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5、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6、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8、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9、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10、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七、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后该干嘛?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1 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

  综上所述,按照规定,当事人应该在医疗治疗期结束后申请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限制应该是一年,具体什么时候做并没有明文规定。

八、交通事故车速鉴定轴距如何测量?

一般车辆上都会安装行车记录仪,可以查看行车记录,也可以根据刹车痕迹判断行驶速度

九、交通事故没有视频怎样鉴定车速?

一、交通事故车辆如何鉴定车速

交通管理部门调查交通事故时,需要鉴定车辆车速的,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鉴定机构鉴定的期限不超过30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十、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车速鉴定?

1. 保留现场证据: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请务必保留现场证据,如车辆位置、损坏程度、道路状况等。同时,确保拍摄现场照片以备后用。

2. 报警: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告知事故发生情况。警察会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联系保险公司:尽快通知您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详情。保险公司可能会建议进行车速鉴定,或者您可以主动提出这一要求。

4. 提交申请:与交警部门或者相关鉴定机构联系,提交车速鉴定申请。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 身份证明

   - 驾驶证

   - 车辆行驶证

   - 保险凭证

   - 事故现场照片

   - 事故经过的描述

   - 涉及的其他当事人信息(如对方车辆信息、当事人联系方式等)

5. 配合鉴定:在鉴定过程中,请配合交警部门或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证据。

6. 等待鉴定结果:车速鉴定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部门或鉴定机构会将结果告知您。

7. 根据鉴定结果处理事故:根据车速鉴定结果,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