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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现重大错误追责吗?

交通事故 2024-07-21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现重大错误追责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现重大错误会追究责任。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怎么区分?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多长时间放弃追责?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的主责?还是全责?为什么?

怎么看待?先说定责。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最主要的一条法理是:谁引发事故,谁负责。

举几个例子,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电动车全责;长时间违停被追尾,追尾方全责;变道导致后方车辆追尾,变道车辆全责。

其中,如果另一方也有过错,或者招致了更大的后果的,适当按比例承担责任。

举几个例子,行人闯红灯被撞,车辆观察不及时,车辆次责;直行车辆超速,撞击对向左转或调头车辆,直行车辆次责;前车变道导致追尾,后车慌张踩反油门刹车,导致三车连撞,后车次责。

因此综合到这次事故,事故由于劳斯莱斯司机变道引发,因此主责及以上并无争议。

至于为何没有给电动车定次责,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再次声明,电动车是否合规、是否上牌、电动车主是否有准驾证明或者驾照等等,都不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不会对定责产生任何影响。就比如你酒驾被后车追尾,当次事故后车全责,交管部门再单独处理你酒驾的问题。

然后,关于电动车可能次责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超速。

那么到底超速没?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离6米长的劳斯莱斯车身最近的那条白线大约有车身长度的1/3,为2米左右,从视频第5秒开始到第6秒发生碰撞,电动车基本没有减速迹象,开过大约5米远,时速18km/h。现场时速究竟多少,仅凭视频资料无法证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电动车时速在20km/h左右而非更快的25km/h或30km/h,基本可以认定没有超速。因此,劳斯莱斯全责,没有任何问题。

另外提一句画外音,即使超速了,主次责对所有人也都没有好处:电动车主赔不起,劳斯莱斯车主拿不到赔偿只能自己垫付+走诉讼途径费时费力,交警本人还要落得个欺负弱势群体的名声,保不齐还会招致民怨沸腾,因此如果能认,肯定也是会认全责的。

最后再说说其他建议吧。

1.无论任何事故,一定不要逃逸!这次碰巧无责方离开现场,如果有责,逃逸无误,难免落得个拘留的下场。

2.绝大多数的事故都是观察不当引发的,小心驶得万年船。

3.国内开车,防御型驾驶非常重要。无论你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预判所有交通参与者都是sx才是王道。

4.建议早日推出超豪华车专用保险,避免普通人倾家荡产的结局,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由超豪华车车主担负。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现重大错误会追责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现重大错误会追究责任。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交通事故主责怎么改同责?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改责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的,经复核原责任认定有错误的,就会改变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经复核原责任认定有错误的,就会重新作出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七、事故责任认定主责和次责怎么赔?

回答如下:事故责任认定的主责和次责通常会影响赔偿的分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方式:

1. 主责方赔偿: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为主责方,则主责方需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2. 次责方赔偿: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为次责方,则次责方需要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3. 同等责任赔偿: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将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分配。

4. 全责赔偿:如果一方完全没有过错,而另一方全部负有过错,则全责方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赔偿方式并不是固定的,最终的赔偿方式将取决于具体的事故情况和司法机构的判断。

八、交通事故责认定书书出来以后谁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责认认定书出来以后事故当事人通知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上面会划分责任大小,谁主责,谁次责,上面都一清二楚,主责的可能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次责的非要理赔,一般的是次责的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理赔

九、交通事故认定主责,在起诉判决时还有翻盘机会吗?

:交通事故中你负主要责任,被对方起诉,无论那种情况,你根本没有胜算的把握。

十、违规报销的认定与追责?

六种特殊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认定

1.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2.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3.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

4.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

6.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

追责范围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其实质是单位相关责任主体滥用职权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失职、渎职行为,应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按照这个原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区分直接责任人员与间接责任人员。相关领导人员都是直接责任者的形式:一是领导人员直接作出违反规定决策,具体实施人员执行;二是具体工作人员建议,领导人员同意,再由具体实施人员执行。

具体工作人员承担责任:一是提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建议或主张,并获得批准执行的;二是明知领导决策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违反规定,但不提出不同意见,仍然执行的。这两种情况下,具体工作人员也都是直接责任者,只是前者责任更重。如果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反对意见,但未被采纳的,不负责任。

区分决策环节是集体研究决定还是个人决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如果是主要领导个人作出错误决定的,主要领导个人应负直接责任。如果错误决定是经集体研究作出,主持集体研究并拍板决定的人员仍负直接责任,是主要责任者,参加集体研究、赞同错误决定的所有人员都应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但直接主管和负有监督责任者的责任相对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