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多久报销?
一、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多久报销?
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中能不能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卡?
201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由于交通事故多属于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所以,各地医保政策均规定交通事故不属于医保范围,也就是不能使用医保卡,需要伤者或者责任方或者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费用,由交警划定责任后各自按比例承担。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让参保者受益。同时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重复报销,避免受害人得到的补偿超过其所花的费用。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我国的保险法中就“第三方责任人致伤”的医保申请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些地方规定“对调查后判定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或因自身患有精神类疾病造成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这种“先行支付”看起来很美,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因为医保部门不是执法部门,很难了解调查第三方的收入,另外即使法院判决对第三方进行追偿,现实生活中的执行难问题也难以保障执行到位,医疗保险资金的安全就很难保障。
所以,目前各省市对交通事故、触电、火灾、酗酒、溺水等和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机构不予支付。
三、交通事故医疗保险可以报警吗?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伤必须通过交警处理,不能私下处理的,所以涉及人伤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四、交通事故,医疗保险能报吗?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医疗保险不予报销。但责任人不支付或者无法查找到责任人的,由医疗保险先行垫付,并向责任人追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医疗保险的监管?
保险监管一般是由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分层次运作的。保险监管机构是依法履行保险监管职责的行政机构,即所谓的监管主体。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是否有效,要取决于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的范围、方式和方法等诸多因素。同时,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对医保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医保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使用的任务更为严峻;医保监管制度和相关标准的缺失导致依法行政乏力。一是,医保监督管理缺少统一的法律规范。从全国范围看,尚未出台医保监督管理方面的国家法律,导致行政执法和处罚的依据相对不足。二是对医保违规行为缺乏界定标准,查处难度大。
医疗保险监督管理
一、对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险的处罚
参保人个人骗取医疗保险金的,由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追回;情节严重,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定点医院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处罚
定点医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对非营利性的定点医院可以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其机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未构成犯罪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营利性的定点医院,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涉及的医疗费总额3%以下的罚款,但最高均不得超过30000元,对其机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2)将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3)将不属于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4)将不符合现行住院标准的病人安排住院治疗,或者伪造假病历挂名住院,或者假出院、二次入院,或者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5)不按规定限量开药或者串换药品的;
(6)不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不遵守转院规定不合理地重复使用大型设备为参保人员检查的;
(7)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收费,分解收费,不执行药品价格规定的;
(8)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医疗保险金的。从事前款所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取消其定点医院的资格。
三、对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处罚
定点零售药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向其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涉及的药费总额3%的罚款,对药店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处方药物、剂量配药的
(2)将应由个人负担的药费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
(3)将处方药物换成其他药品、物品的;
(4)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从事前款所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保险学>>魏华林主编
--------划线部分摘自《百度文库》
六、交通事故医疗保险理赔流程图?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的先予承担1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七、交通事故中的警示标志?
如发生事故后,在城市道路上,白天三角警示标要摆放在车后50米,夜间摆放在车后150米;高速路上白天三角警示标摆放在车后150米,夜间摆放在车后250米。如在弯道车辆发生故障,三角牌须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1、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则应在150外设置警告标志。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八、交通事故中的工资证明?
用人单位提供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收入状况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何证明受害人固定收入,一般以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证据,但证明应当详尽介绍其工资构成,最好有工资表作证。
九、孩子在城镇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
儿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中,儿童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儿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享有特殊待遇。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根据目前的政策,儿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为70%。也就是说,如果家长带孩子看病,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途径获得70%的费用报销。这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看病的经济压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儿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具体执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使用医保报销时,建议家长们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以免产生误解或遗憾。
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关于儿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保障孩子的医疗需求。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十、交通事故医疗清单怎么区分非医疗保险?
按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清单来区分。凡是没有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清单范围的各种费用,都是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凡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目录清单内的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项目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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