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我方全责,对方让我垫付修理费我没钱垫付怎么办?
一、撞车,我方全责,对方让我垫付修理费我没钱垫付怎么办?
1、如果全责但不支付维修费,你可以自己先垫付,然后找对方保险公司直接索赔,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对方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你赔付;
2、如果你买了车损险,你也可以向你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你的保险公司在赔付你后可以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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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没保险自己没钱垫付?
如果交通事故全责没钱垫付的,可以找保险公司垫付。
交通事故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全责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因此次交通事故而在人身和财产上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对方不垫付怎么办?
对方全责不垫付修车费用,有两种办法处置,一、请处理事故的交警责令对方垫付。这件事处在交警职责边缘,交警可管可不管,管则居中调解,不管则让你去法院。二、自己先支付修车费用,若对方仍不支付,可提起诉讼,也可请保险公司代位求偿。代位求偿优点是程序相对简单,而且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修车费用,缺点是要算本人出一次车险,可能影响第二年险费计算。为防止对方耍赖,在对方全额(保险定损费用)垫付修车费用以前,一定要押对方驾驶证、行车证或者身份证中一种,同时要保存好事故处置证据,以防不测。
四、对方全责拖车费垫付怎样报销?
车辆只要投保了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和三者险,遭遇事故后发生的拖车费用,相关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车辆的施救费用(拖车费),如果该损失与事故有必然因果关系,且为合理支出,可要求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五、交通事故垫付修理费合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垫付修理费,但是垫付修理费需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是可以拒绝垫付的。对方保险公司长时间未进行定损理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追尾对方全责是对方垫付维修费吗?
对方全责也可以不垫付修车钱。我国没有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谁全责,谁就必须要垫付修车钱,最终这个赔偿责任出来之后,交警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谁有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谁就需要对本次交通事故进行适当的赔偿。当然有次要责任的,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
七、交通事故,我方全责,给对方垫付修车费后对方不给我发票?
刚好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无责方,走的“代位追偿”程序。
很理解题主无奈愤懑的心情,遇到这种素质低下的赖子,尽量心态平和,不要怄气,花最小的精力把保险赔偿款拿到手才是正事。
我们按照流程来梳理一遍:
1、事故现场 交警出警,现场判责,出具
事故认定书
(保管好!)2、定损环节 作为无责方,我们只需将车送往4s店修理(如需拖车,后期保险可以一并报销),剩下的就是4s店跟事故全责方的保险公司交涉,督促对方保险查勘员来对我们的车辆定损,大致无误后就可以开始修车了。
3、提车 理想的情况,全责方直接交款到4s店,把保险报销材料取走,我们提车,三清;次一点的情况,是我们自己垫钱提车,跟全责方讨钱,商量一手交钱,一手交材料,两清;现在全责方干脆不接电话,联系不上了,而保险公司打钱默认打到投保人账户上,所以即使我们亲自跑到对方保险公司去交材料,也需要全责方授权给保险公司,无责方才能拿到赔偿款。。。
好了,下面就是针对上面全责方拒不配合的情况,我们怎么办!
方法一:法院起诉
方法二:代位追偿
两者其实差不多,就便捷性来讲,还是通过将材料递交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程序要省心点,毕竟法院起诉还得等法院安排开庭时间。自从2016年6月费改以后,代位追偿不算出险。只要保险报销材料齐全,无责方自己的保险公司会将钱先垫付给无责方,然后去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追偿,我们无责方只要拿到赔偿款,便算了结了。
所以,现在重点在于,不管走哪种追偿程序,保险报销的材料到底需要哪些?
1、事故认定书
2、车辆维修发票
3、无责方驾驶证行驶证
4、定损清单
以上是在4s店交钱取车的时候,在4s店就可以收集齐全的。其中“4、定损清单”为复印件,还需要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去拉原件,并加盖公章。
到目前为止,我们总计跑了两个地方,一个是4s店,一个是全责方保险公司。接下来就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交材料,保险公司会将钱先支付给我们,然后再去向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追偿。一般来讲以上材料已经足够走代位追偿程序了,如果还需其他材料,基本就是全责方的行驶证驾驶证信息了,这个可以到事故现场出警的交警大队事故部门凭身份证去提取。
补充一点,即使全责方联系不上,但只要他的保险公司能够取得他的授权,一样可以把钱直接打给无责方 。
以上。
ps.我的这起事故中肇事方是河南洛宁人。
八、汽车刮蹭对方全责可以垫付吗?
汽车剐蹭对方全责,自己可以先行垫付,停电付之后,可以向对方追偿,或者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损,然后将代位求偿权转移给自己的保险公司。
九、对方全责,我垫付的钱,可以拖多久不给
当我们面临交通事故时,往往会陷入纠纷和痛苦之中。特别是在我们成为受害者,而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这时,我们往往需要垫付一定的费用来处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那么,问题来了,我垫付的钱可以拖多久不给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垫付的钱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通过调查确认对方全责,那么对方应当负担我们的损失。这包括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但是,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查事故责任。这个过程可能会拖延我们垫付的费用得到报销。那么,这期间我们垫付的钱可以拖多久不给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垫付的钱可以拖延报销最多三个月。保险公司应当在三个月内给予理赔决定,并将我垫付的费用进行报销。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原因导致报销时间延长。
可以拖多久不给的原因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以下原因拖延报销我垫付的费用:
- 调查时间:保险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来调查事故责任,尤其是在涉及到复杂的事故情况时。他们需要收集证据、获取证人证言等,以确定事故责任。
- 资金审核:保险公司可能需要对我垫付的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 索赔文件不完整:如果我提供的索赔文件不完整或有遗漏,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补充相关证据材料。这将导致报销时间的延长。
- 保险公司内部流程:有时候,保险公司的内部流程会导致报销时间的延长。例如,繁忙的理赔部门、审核人员的较少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报销时间的延迟。
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保险公司拖延报销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 保留证据:无论是医疗费用、维修费用还是其他损失,我们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包括医疗记录、维修发票、报案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我们证明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 及时沟通:我们应当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报销进展情况。如果遇到拖延报销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具体的理由,同时也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
- 维护权益: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报销时间超过合理范围,我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表达我们的不满,并要求加快报销进度。如果仍然无法解决,我们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总结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垫付的钱可以拖多久不给呢?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应当在三个月内给予理赔决定,并将我垫付的费用进行报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原因导致报销时间的延长。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报销时间超过合理范围,我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不满并要求加快报销进度。
十、交通事故全责方最多垫付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部分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患者,一般都是需要由自己来垫付医药费的,这是由于在事故刚发生时,并不确定具体哪一方是事故的责任方。若是患者、患者家属都没有经济能力去支付医疗费的,那么就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司法机关提出垫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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