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划分一方骨折怎么判?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划分一方骨折怎么判?
交通事故一方骨折,但责任无法划分,如果是交通队事故科民警来处理也无法判出责任,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或行人骨折,那机动车是强势一方,要负赔偿责任,如果都是机动车,那应该是同等责任,相互赔偿,如果双方都不认可,可以自己提供证据去法院起诉,由法院给出公正判罚。
二、交通事故无过一方无驾驶证要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一方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一、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因此,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二、事故一方无行驶证驾驶证,交警可以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中无证驾驶可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无行驶证可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无保险可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事故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三、一方超速一方逆行怎么判责任?
需要结合双方的具体违章行为确认责任比例,超速大多是司机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电动车逆行车祸,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定:如果不负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负事故责任的,则应该根据所负责任比例来赔偿对方的损失。一般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在划分交通事故的时候,责任承担是有限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四、交通事故相同责任法院怎么判?
如果交警认定双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在正常的情况下,法院也是按同等责任来判决的。
但是,也不排除由法院重新来认定责任的情况。交警所作的责任认定,在民事诉讼中起到的是证据的作用,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交警所认定的责任错误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情况来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并根据法院自己认定的责任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五、轿车与无驾驶证无牌照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有人伤,怎么划分责任?
这个问题还挺典型的,事故其实并不复杂,但里面涉及到的知识点很多,值得好好分析一下。
首先,最核心的一点,交警,建议你们私下和解,这只是你们当事人的理解。真正的办案交警,处理事故时,是先让你们自行沟通协商一下。这个你们可以理解为私下和解,但这绝不是交警的目的,只是走个流程,程序规定这么做而已。交警的职责是对你们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责任确定与责任比例划分,如果你们自行协商能达成一致,那他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看看你们的协商协议有没有重大疏漏和疑问,符合相关规定的话,会给你们按照你们协商的结果来确定事故责任和各方责任比例,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如果你们协商不成,没法达成一致,那交警就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他来进行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你们中一方或各方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或者有质疑,还可以向上级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由法官对事故责任进行定性和责任确定(但实际上无论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还是法院诉讼的法官,都还是参考办案交警的处理结果,只是会对程序上、公平性等方面做核查,毕竟,在事故处理定责上,办案交警就是最专业的)。这里的含义就是,交警,就是进行事故责任确定的人,他有职责义务进行责任确定,这就是他的工作。
第二,这个经公、不经公,肯定是你们一般通俗的说法了。但是上面讲了,交警的工作职责,就是确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你们获得信息里,什么经公就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经公才可以有事故责任认定书,那是不是处理事故只能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这是你们的理解误区和知识盲区。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需要对车辆进行检定,取得行驶证和相应号牌才能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也需要驾驶相应准驾资格,也就是要有牌有证。你们的事故发生是事实,但是对方无牌无证,那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涉及刑事案件的范畴,不影响你们事故责任的确定。你开个机动车在前面,后面不管是个啥交通工具,摩托车也好,自行车也好,汽车也好,飞机坦克装甲车也好,只要是你在准许通行的道路上正常驾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后面的这个东西撞了你,那就是对方追尾全责,至于它飞机和自行车怎么到你机动车正常行驶的道路上来撞你,那不是你操心的事,是会对它们是否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另行处理的,也与你们的追尾事故无关。所以,它摩托车无牌无证,会被拘留,这与你无关。如果对方被拘留涉及刑事案件,那交警确实就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但是这里面交警还应该告诉你的是,他确实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因为对方涉及刑事案件,可是对方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里,他是要给你出具一个交通事故情况说明,同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可以说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去掉责任认定的部分,剩下的描述交通事故经过的一个说明。这个情况说明,是同样有法律效力的,对方被拘留涉及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或者法官审理,同样要根据这个情况说明来处理,最后法院也会给你案件审理的判决书,凭这个判决书处理事故的理赔相关事宜。所以不是处理事故只能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不是交警只会给你们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有其他多种公文材料或者判决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凭证的。不要担心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无法处理事故了,就没人管了,就做出某些让步或者自认倒霉了,这没必要,要自己学法懂法,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你都可以报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处理,注意,是事故责任方,并不一定就是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对方摩托车无保险还承担责任的话,那就是他自己个人承担赔付的责任义务,他自己掏腰包赔,就算他被拘留了,也不影响他对你的赔付。
第三,保险问题,也就是小汽车一方担心的,没人赔钱的问题。摩托车无牌无证,那一般也就更不会去买保险了(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也是要买保险的,但大部分保险公司出于自身风险考虑--保险公司是商业公司……,不太愿意卖给摩托车商业险,但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摩托车到保险公司买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这里面要明白机动车保险的含义,机动车保险是指,事故责任方,在事故中的损失以及赔付义务,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人(买保险的机动车主或相关人员、单位)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付。这里面关键词,保险人。保险公司赔付的,是买保险人的损失和赔付义务,换句话说,就是你要赔人家钱,没买保险得你自己掏腰包赔,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可以替你掏腰包赔了,不用你自己出钱。这可不是说你要赔人家钱,有保险保险公司赔人家,没保险你自己也就不赔了,没保险要自己掏腰包赔人家啊。所以回到这个事故里,责任认定不细说了,摩托车如果认定有责任(仅仅假如、举例而已),要对小汽车一方赔付,那是不以摩托车有没有保险来确定的,也不是以摩托车是否涉及刑事案件责任来确定的,而是以摩托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摩托车驾驶员或者摩托车车主,自己掏腰包出钱来赔付小汽车一方。没保险,只是没有保险来给摩托车一方这个掏出去的钱进行“补偿”了,得摩托车一方自行承担了。以没保险为理由就不赔了的说法,很是无知和法盲的。
所以小汽车一方考虑和解,你们要明白和解的目的在于什么?不和解就没人赔钱了?上面讲了,和解不和解,和摩托车一方赔付没有直接关系,只不过一个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的摩托车该赔多少钱,必须赔多少钱,一个是你们双方自行协商的摩托车赔多少钱。小汽车一方,你要是觉得你们和解,你能顺利拿到赔付的钱,那你是对人性了解太少,对自己的协商谈判能力估计过高。在这种事上,法律规定,法律的效力,永远比你们自己的个人能力强,强很多很多。还是相信法律吧,就按规定流程处理,没必要和解。
和解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和平解决、和谈解决,往往都是做出让步和利益损失下的无奈解决。
这里面,小汽车一方,也不要有全险这个概念。我在很多问题的回答里都讲了,全险只是保险销售机构,营造出来的一个概念,顶多只能讲覆盖面比较全面的一些险种、同时保额额度购买的足够。真到了理赔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保险公司就是个商业公司,是逐利的,是要保护自己公司利益的,会举出很多不赔的理由和条款(还都在保险合同里写好了,那么小那么密密麻麻的字,你肯定没仔细看吧),全险≠全赔,别有这个认识误区。如果小汽车和摩托车的事故定责,小汽车无责,那摩托车一方不管是自己掏腰包还是有保险,都有对你赔付的责任和义务,而你小汽车自己的保险,是没有这个责任义务的,通俗的讲,就是不关你自己保险公司的事。如果向对方提出理赔麻烦、索赔困难,你想用自己保险的代位追偿服务,你要注意到,这是个服务,上面讲了,你的保险公司是没有赔付的责任和义务的,那要对你提供服务,保险公司这个服务是不是会有成本呀,这个成本,你猜最后保险公司会不会还把这个成本转嫁到你头上?让你付出成本,可是有很多方式的,你只要明白一点,这年头,免费的东西或者免费服务,代价都是挺昂贵的,要自己好好核算比较的,划算你就用,不划算划不来你就不用,有这个意识就行了。
最后,才是事故的定责问题,事故责任确定,这是交警负责的,我们网友只是给出参考和意见。只要小汽车一方符合道路行驶规定,正常行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那摩托车为了避让前方车辆与小汽车发生碰擦,那就是摩托车的全责。
事故定责,不是以车辆大小和种类不同区分,更不是以车上、车内人员伤亡情况划分,而是要按照事故中各方对交通法规的遵守程度来划分、定责。
所以,就让交警按事故经过,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正常的事故处理定责即可。各方是否有责任、责任比例如何划分,交警处理事故定责的时候,都会给你们详细解释的,这我们就没必要赘述了。
写了是很多,主要是针对大多数人日常的认知误区,事故定责其实没什么好讲的。
开车上路,不是只会踩油门踩刹车就够了的,要学会维修保养车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出了事故怎么处理,这些,都叫汽车后市场知识。我们国家刚进入汽车社会没多久,大多数人有了车,但顶多了解点前市场知识,知道买哪个车好看,纸面参数漂亮(和了解汽车性能没多大关系),怎么把车开走了。到汽车开走上了路,尤其是上了路遇到事故怎么处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所以还是有必要多讲讲给大家介绍介绍,多交流相关的经验,希望大家以后行车都安全。有不懂不清楚的,都可以向我咨询,收费也才几块钱一次(就这知乎还要收手续费……),还是能帮大家避免很多坑的。
六、一方超速一方无证驾驶责任怎么判?
交通事故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应受到交管部门的处分,对损害应当进行赔偿,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七、交通事故70%责任判多少?
1、交通事故被定负70%的责任,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无法赔偿损失的话,会坐牢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八、一方违规逆行一方酒驾责任怎么判?
一方违规逆行,一方酒驾的责任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发生原因:如果是因为酒驾导致事故,那么酒驾一方肯定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违规逆行导致事故,那么逆行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事故后果:如果车辆损失较轻,人员没有受伤,责任可能会得到相对平均的分配;如果车辆严重损毁、人员有伤亡,责任会更加倾向于酒驾一方或者违规逆行一方。
3. 证据支持: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哪一方造成了事故,那么责任划分也会以此为基础进行判断。
总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其责任一般会相对较重。同时,逆行同样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违规逆行导致事故,其责任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证据支持等因素进行权衡和判断。
九、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判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判?
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困扰,而对于逃逸的驾驶人来说,更是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那么,在中国的法律下,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将如何判定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若造成轻伤,或者仅仅是财产损失,一般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罪。交通肇事逃逸罪是以交通肇事为前提,逃逸为特征,对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主观恶性进行综合判定,并将逃逸程度与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进行量刑的一种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罪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导致人员受伤,构成轻伤或仅财产损失的:从重处罚,可以判处拘役、监禁、罚金等刑罚。
- 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剥夺或者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 具备从事职业运输活动且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如剥夺政治权利、处以罚金等。
这一罪名的判定与量刑会根据肇事程度、逃逸程度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定罪标准主要有以下要素:
- 肇事:驾驶人必须在交通事故中具有过错行为,即违反了交通法规,并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 逃逸: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停车、报警、救援或未留下与解决事故相关的联系方式,并擅自离去。
- 社会危险性:行为人逃逸后,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危险。这种危险形成不一定要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直接伤害,可能包括对现场秩序的影响、对目击者精神和身体上的冲击等。
- 主观恶性:逃逸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逃避的行为,如故意隐瞒身份、故意逃避追责等。
除了根据刑法的规定来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我国交通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确保了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定罪与量刑符合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定罪标准及量刑还同时考虑了其他相关因素。比如,行为人是否具备自首情节、是否道歉赔偿等。这些因素将会影响到法院在判决过程中的考虑和判定。
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决结果会因具体的案情、地域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对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时,我们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合理的预期,同时尽量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面对交通事故,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伤者,我们都应该理性对待,通过公正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毕竟,每一个人的安全都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十、醉驾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判?
醉酒驾驶车辆的。发生同等交通事故的,醉酒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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