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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被告住所地?

交通事故 2024-11-05 23:25

一、如何证明被告住所地?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约定原告或被告住所地管辖是否有效?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绝对有管辖权。

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民间借贷从法律严格意义上讲,属于借款合同,原告一方作为货币接收地按照上述法律及司法结束的规定,理应具有管辖权。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观点就是这样的。

该案例可以清楚的看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法院有管辖权,驳回了被上诉人的上诉。

4、

讲一下我之前关于这一问题的经历。

(1)2019年1月29日接手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涉诉金额较大,我代理原告,原告户籍所在地郑州市二七区,被告南阳市某县。考虑到被告远离郑州,还不能保证公正性。我决定在郑州起诉。

第二天写好起诉状,准备相关手续,到了二七法院,简单解释直接立案开票!非常速度。

(2)2018年3月份,我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但经常居住地为郑州市金水区,被告周口某县。我们前去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不但需要提供居住证,还要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该证明原告不好开具。遂就去了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漯河市临颍县起诉,原告户籍所在地成功立案。

5、

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包括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如果法院不立案,让其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我相信基本没有法院出具这一文书,因为这是违法的证据。

三、交通事故被告答辩技巧?

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需要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证据,提出你方的反驳材料。另外被告出庭应该带着身份证、垫付费用的票据等及复印件。写好答辩状。

四、交通事故被告自己怎么答辩?

手少,首先围绕着这次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看谁个四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大便总尽量把自己的责任认给他分化出来,你不负责任就行了

五、交通事故中被告如何辩论?

交通事故的诉讼当中,被告辩论时应当说自己已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并且发生事故在保险合同期内,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交通事故被告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被告有没有影响取决于你是不是有足额度的保险,其次就是是不是属于交通肇事罪,是不是属于酒驾醉驾,逃逸等等不良记录,如果不存在不良记录的话与交通肇事逃逸的话,无非就是民事诉讼,民事赔偿,你只能作为第二被告,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无忧

七、交通事故被告开庭答辩技巧?

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答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没有什么现成的技巧或者攻略

八、交通事故撤销被告申请书?

请求撤销对某某的起诉。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与某某进行了和解,现申请撤销对某某起诉,请准许。

九、交通事故开庭被告是否应到场?

交通事故开庭被告必须到场,不到场失去为自己辩论辩护机会,而且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场,法院同样根据事实依据判决赔偿金额而强制执行。

十、交通事故是否主动追加被告?

可以的。明确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债的范畴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等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

依《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

而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具备债的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所以,交通事故赔偿作为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属于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