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一、工伤认定后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首先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 如果参保的话: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后单位如何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1. 医疗费用:包括伤者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交通费用等。
2. 护理费用:如果伤者需要家庭护理或者雇佣护工,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3. 工伤津贴:伤者因工伤致残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应该支付工伤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5. 死亡补助金:如果伤者因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支付死亡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同时,如果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伤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申报工伤后多久可以认定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三十日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工伤认定后怎样申请工伤鉴定?
鉴定、确认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老工伤需提供《伤亡事故登记表》);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出院记录复印件(住了几次院需提供几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眼睛部位受伤要有检查视力恢复的材料、耳朵受伤要有检查听力恢复的材料;
CT或MRT片子报告单复印件(第一次受伤、上过钢板、最后一次复查);鉴定护理等级要有劳动能力鉴定(几级伤残)鉴定结果复印件;
附表格三张:
1、《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表》(表格);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格);
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材料清单》(表格);
鉴定当天需自带现场材料:
1、住院病案原件(加盖医院红章、住了几次院需提供几次住院病案);
2、原始病历(或病历摘要、原件);
3、原始及近期的X光片(第一次受伤片子、上过钢板的片子、最后一次复查片子)、CT或MRT报告、化验单(BUN、血常规、尿常规等)、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职业病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检查材料;
4、身份证原件
注:需治疗终结才可鉴定(有二次手术需二次手术做过治疗终结才可鉴定);已经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不可再申请康复,如已申请康复确认,须康复结束才可鉴定等级;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单位必须认可前12个月停工留薪期。
五、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宣传资料?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二、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材料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四、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五、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
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七、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八、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内容
九、通事故鉴定机构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六、为啥交通事故很难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需要符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构成工伤。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必须是在上下班的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而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责,才能认定工伤。现实中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一般都不会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承担主责和全责的几率比较大,所以认定工伤比较困难。
七、工伤交通事故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认定标准为: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注意需要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中才可以,如果是早退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工伤认定后怎样赔付?
做完工伤认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鉴定结果赔偿。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费
(七)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九、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后肇事车辆怎么赔付?
按照责任比例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伤者有住院耽误了工作。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等损失。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果被撞死了,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如果交通事故已经赔偿完毕,除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之外,工伤就不用再赔偿了。
十、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后还分次要责任吗?
是的,要分的。但不影响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能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情况下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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